1、手機號碼:派出所可能會記錄相關個人的手機號碼,以便聯系和跟蹤犯罪嫌疑人或其他相關人員。
2、通話記錄:派出所可能會獲取手機的通話記錄,包括呼入呼出的電話號碼、通話時間和通話時長,以幫助調查人員了解溝通網絡和聯系人。
3、短信和彩信:派出所可能會檢查手機的短信和彩信內容,以獲取相關證據或信息。
4、位置信息:如果需要,派出所可能會獲取手機的定位數據,以追蹤嫌疑人的行蹤或確定某個事件發生的地點。
5、需要註意的是,這些信息的收集必須符合當地法律法規,並且必須遵循適當的法律程序和程序。具體的規定和權限可能因國家、地區和具體情況而異。如果您有關於特定情況的問題,建議您咨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或當地執法機構以獲取準確和最新的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三十四條,國家機關為履行法定職責處理個人信息,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進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職責所必需的範圍和限度。
第三十五條,國家機關為履行法定職責處理個人信息,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履行告知義務;有本法第十八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或者告知將妨礙國家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