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衛健委職責如下:
1、組織擬訂國民健康地方性政策,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地方標準草案。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縣(自治縣)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衛生健康基本公***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負責市級衛生健康領域綜合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壹執法。指導區縣(自治縣)綜合執法工作;
2、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衛生健康公***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法律依據:《衛健法》第三十二條
明確,公民接受醫療衛生服務,對病情、診療方案、醫療風險、醫療費用等事項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權利。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療衛生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同意。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