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是指通過電話、網絡和短信方式,編造虛假信息,設置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打款或轉賬的犯罪行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偽造各種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式達到欺騙的目的。
電信詐騙的常見情形有以下幾種:
1、冒充社保、醫保、銀行、電信等工作人員;
2、冒郵政工作人員等;
3、以銷售廉價飛機票、火車票及違禁物品為誘餌進行詐騙;
4、冒充熟人進行詐騙;
5、利用中大獎進行詐騙;
6、利用無抵押貸款進行詐騙;
7、利用虛假廣告信息進行詐騙;
8、利用高薪招聘進行詐騙;
9、虛構汽車、房屋、教育退稅進行詐騙;
10、利用銀行卡消費進行詐騙;
11、虛構綁架、出車禍詐騙;
12、利用匯款信息進行詐騙;
13、利用虛假彩票信息進行詐騙;
14、利用虛假股票信息進行詐騙;
15、微信聊天冒充好友借款詐騙;
16、虛構重金求子、婚介等詐騙;
17、神醫迷信詐騙;
18、誘騙受害人安裝所謂“犯罪通緝追查系統”、“網上清查系統”、“保護賬戶安全”等軟件。
電信詐騙的救濟措施如下:
1、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
2、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向電信運營商提起侵權損害請求權;
4、註重個人信息的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