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SP信息費是指移動增值業務信息費。
移動增值業務是建立在公***移動基礎通信網絡、數據通信網絡(短信平臺)、智能網業務平臺基礎上的應用層(內容服務)業務。
針對不同的用戶群和市場需求開通的可供用戶選擇使用的業務。移動增值業務是市場細分的結果,它充分挖掘了移動網絡的潛力,滿足了用戶的多種需求。
擴展資料根據《關於信息服務類用戶申訴調查處理的實施細則》第壹條,用戶申訴受理和處理的原則
1、用戶申訴信息服務業務服務質量問題的,應符合《中華人民***和國電信條例》和《電信用戶申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和條件。
申訴人應以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進行申訴,並且有明確的被申訴人,申訴內容具體,事實清楚,申訴請求理由充分。
2、用戶已先行向相關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投訴,且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已在規定時限內按相關政策規定做出妥善處理的,電信用戶申訴受理機構可不再受理,並向用戶做好解釋工作。
3、用戶所申訴事項為兩年之前收取的費用,或距用戶主動取消訂制關系超過5個月,且以後均再未產生過收費的,按信息產業部頒布的《電信用戶申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電信用戶申訴受理機構可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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