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社保卡需要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
2、沒有辦理二代身份證或二代身份證丟失的參保人員,需要提供本人戶口頁復印件;
3、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證件復印件(如:傷殘證、工傷證、低保證等)。
辦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確保個人基本信息正確。用人單位(學校)可通過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申報系統或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窗口核對個人基本信息;非在職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本轄區街道核對個人基本信息;
2、領取社會保障卡。在職人員(學生)可通過單位統壹領取;非在職人員可到本轄區街道領取;
3、開通社會保障卡。參保人領取社會保障卡後,本人須持社會保障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對應銀行窗口開通社會保障卡,未成年人需由監護人持社會保障卡、監護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戶口薄原件辦理。
社保保障卡的作用包括: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藥店買藥;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十壹條
發卡地區選定的承辦社會保障卡制作的第三方機構,應具備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的安全生產環境,在數據存放、傳輸、使用以及卡片運輸過程中具有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夠保證社會保障卡數據和密鑰的安全。
第十二條
初次制卡、更換供卡廠商和產品等情況下,均須通過正式制卡環境先行制作測試卡,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標準符合性審核、安全性審核和跨地區通用性測試後,方可正式制作、發放。
第十三條
發卡地區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發放流程,便捷地將社會保障卡發放到持卡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