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農信社分為以下部門,農信社合作社,農信社國際金融部門,政通農信社培訓學校,農信社信貸部門等,是目前有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的部門。2018年農信社改制成農商行。
農村信用社的宗旨是為“三農”服務,由農村社員和工商業者入股而組成的壹個合作組織。五十年代,它和供銷社、生產合作社同時出生,號稱當時為農民服務的“三駕馬車”。而供銷社、生產合作社由於時代的發展,已成為歷史的浪花,而農村信用社由於“三農”的需要,雖歷經風雨,但仍然像胡楊樹壹樣在農村的大地上毅然挺立。農村信用社生活到今天,為“三農”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農村的大小事情,買種子、化肥、辦企業等等都是靠農村信用社支持,毫不誇張地說,農村的發展百分之九十都是農村信用社扶持起來的。同時她又做了大量的政策性工作,如金融扶貧、發放各種補貼等。說它是支農主力軍,壹點都不為過。信用社是農村正規金融供給的主力,在農村金融的老大,現在發展趨勢是往股份制銀行靠攏,以後可能大都會成為農商行,這主要是為了改變其以往政策性色彩濃重的特點,希望從市場化的角度,提高其經營效率,從而根本上解決農村金融供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