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隱私權包括私人生活安寧、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聊天記錄通常包含這些私密信息,因此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泄露聊天記錄,無論是通過法律途徑還是社交媒體,都可能侵犯隱私權。只有在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泄露聊天記錄才不構成侵權。
防範個人信息被泄露的方法壹般有:
1、謹防釣魚網站;
2、不在社交平臺中隨意透露個人信息;
3、慎重參加網絡調查、抽獎活動;
4、妥善處理快遞單、車票等;
5、及時清除舊手機的數據信息。
綜上所述,聊天記錄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被視為個人隱私的壹部分,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他人聊天記錄可能侵犯隱私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