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起訴以收到起訴狀為真,不要輕信網上以法院名義發的詐騙短信。“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全國法院系統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務號碼。已開通的“12368”司法服務熱線可為社會公眾提供各類訴訟知識、北京市各級法院的地址路線及聯系方式等靜態信息;隨著服務熱線的進壹步建設,還將為訴訟參與人提供動態的案件進展情況,並提供民意調查、信訪等服務。法院地址路線等情況可以短信的形式發送到用戶指定的手機;動態信息服務開通後,立案說明、案件文書等的詳細內容可以按要求發送傳真到指定號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壹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