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男女因感情問題產生的糾紛是非常多的,特別是在男女同居或者分手之後,產生的問題會更多,如果問題不嚴重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那麽分手被威脅恐嚇怎麽辦?男女分手後壹方遭受到另壹方恐嚇的,如果是威脅人身安全的,對正常生活造成影響的,受恐嚇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部門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立案處理,情節較輕的會進行拘留或罰款,更嚴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則會受到相應的刑法處置。《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第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第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第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第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第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第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