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實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不經登記或者拒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校內。2、除市、區教化局、教化廳有關領導或接受其他有關部門有組織的檢查人員以外,其余全部外來人員壹律實行登記。3、外來人員進入校內,值班人員首先通過電話與接待領導或老師聯系,得到證明和同意後方可進入,並進行仔細的登記,辦完事宜後有接待人的簽名便條方可離開校內。4、學生家進步入校內也要進行登記,並事先通過校內電話與相關接待老師取得聯系方可進入校內;接待結束後,門衛人員收到持有接待老師簽名的便條後允許離開。5、夜間值班人員,不得隨意將自己的家屬或親戚、摯友留在學校住宿,白天和夜間都不得有外人在門房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