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內地公司以郵件及短信等方式承諾了賠償方式,香港公司表示同意” 這些證據法律是認可並接受的;
3、妳們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訴同樣是可以的,只是由於合同中已經有約定,而妳們又在糾紛發生時未找該單位,法院可能判妳們先找仲裁機構給妳們解決,若解決不了的情況下再重新向法院起訴;
4、這會讓妳們和法院受理人員都比較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