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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鹿城發布關於進壹步開展全民戴口罩行動的通告

鹿城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

關於進壹步開展“全民戴口罩”行動的通告

當前,正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科學規範佩戴口罩是阻斷病毒傳播擴散、保護自身健康最簡單、最經濟、最有效、最實用的防護措施。為切實阻斷新冠病毒等呼吸道傳染病傳播流行,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決定在全區進壹步開展“全民戴口罩”行動,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壹、提高認識,做到“自覺戴”

口罩是預防呼吸道傳染病的重要防線,可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風險。佩戴口罩是做好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凡在鹿城區內工作、生活、學習、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員,應時刻養成佩戴口罩的良好習慣,並積極帶動身邊親友、引導周邊群眾科學規範佩戴口罩,***同提升防控能力。

二、重點崗位,做到“必須戴”

以下重點崗位、單位從業人員在崗期間必須“應戴盡戴”:

1.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後勤保障人員;

2.進口冷鏈食品、進口高風險非冷鏈貨物加工、貯存、裝卸、運輸、經營、銷售等崗位從業人員;

3.郵政快遞外賣行業裝卸、分揀、運輸、配送等崗位從業人員;

4.商場和超市、農貿和集貿市場、餐飲場所、酒店旅館、交通場站和公***交通車輛、景區景點、文體場館和場所、辦事大廳以及其他各類公***場所、經營場所直接接觸服務對象的從業人員,直接接觸服務對象的個體經營者;

5.其他明確規定須佩戴口罩的重點職業人群和相關崗位人員。

三、重點場所,做到“進必戴”

市民群眾或外來人員進入以下場所或者處於如下情形時做到“凡進必戴”:

1.到醫療衛生機構就診、住院、陪護及辦理相關業務、從事有關活動時;

2.進入商場和超市、農貿和集貿市場、餐飲場所、酒店旅館、交通場站和公***交通車輛、景區景點、文體場館和場所、娛樂和休閑場所、辦事大廳以及其他各類公***場所、經營場所、企事業單位或處於相關場所和單位的公***空間時;

3.在各類場所乘坐廂式電梯時;

4.處於人員密集的露天廣場、劇場、公園等室外場所時;

5.在疫苗接種點、核酸采樣點排隊等候時,接種采樣前和采樣結束後;

6.在參加各類會議、培訓、考試等聚集性活動時;

7.出現鼻咽不適、咳嗽和發熱等癥狀時;

8.其他應當佩戴口罩的情形。

四、不同情形,做到“規範戴”

1.正確佩戴口罩,確保口罩蓋住口鼻和下巴,鼻夾要壓實;

2.口罩出現臟汙、變形、損壞、異味時需及時更換;3.在跨地區公***交通工具上,或醫院等環境使用過的口罩不建議重復使用;

4.需重復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時宜懸掛於清潔、幹燥、通風處;

5.佩戴口罩期間如出現憋悶、氣短等不適,應立即前往空曠通風處摘除口罩;

6.外出要攜帶備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裝袋或幹凈的存放袋中,避免擠壓變形,廢棄口罩歸為其他垃圾處理。

五、***同參與,做到“全民戴”

每個人都應牢記“自己才是健康的第壹責任人”,把佩戴口罩當成日常生活的標配,切實做到“應戴盡戴”“凡進必戴”“規範佩戴”。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市場主體、社會單元應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動員本單位人員、監督外來人員主動參與到“全民戴口罩”行動中來。

六、幹部職工,做到“示範戴”

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應率先垂範,帶頭自覺規範佩戴口罩,並督促身邊人員和親屬朋友規範佩戴口罩。

特此通告

鹿城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