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舉報範圍
1、刻意瞞報近14天內有境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鄉返鄉人員;
2、隱瞞不報與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人員;
3、違反居家隔離、健康監測期間相關規定,擅自外出進入公***場所,參與聚集性活動,危害公***安全的人員;
4、未嚴格執行返鄉提前三天報備,擅自返鄉可能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人員;
5、編造虛假疫情及相關信息,轉發、傳播虛假不實疫情及相關信息的人員。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采取當面報告或撥打舉報電話等方式進行線索提供。舉報電話:0377-66711502。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對象姓名、聯系方式、現居住地址、違反疫情防控政策行為等情況。
三、線索獎勵標準
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疫情違法違規線索,鄉疫情防控指揮部將對舉報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舉報人應當如實舉報,配合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責任。每反映壹條違規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視情況給予200元現金獎勵。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群眾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不傳播未經確認的消息,攜手***保全鄉疫情防控“零感染、零傳播、零輸入、零輸出”。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小店鄉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