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認為,手機短信廣告是通過運營商網絡發布和傳輸,在手機終端以短信形式呈現的商品或服務促銷信息。它主要由廣告主以付費的方式,通過短信代理商,依托運營商的無線網絡傳播和發布。
相較於傳統廣告,手機短信廣告具有鮮明特點。壹是成本低。目前市場上短信廣告平均服務價格為3分至7分錢壹條。低廉的價格,吸引了許多資金不足的商家。二是隱蔽性強。短信廣告具有較強的私密性,手機用戶接到短信廣告常常自行刪除,相關執法部門很難發現。三是強制傳播。手機用戶只能通過關閉短信息功能來拒絕短信廣告。
目前手機短信廣告的廣告主可分為三類。
第壹類是不法廣告主。他們利用運營商難以核查短信內容的漏洞,通過群發器、特定軟件向手機用戶發送數以萬計的短信廣告。
第二類是與網絡運營商合作的服務提供商。他們為了讓手機用戶購買各類付費服務,常發送關於更換鈴聲、天氣預報等服務的短信廣告。
第三類是商家。他們經常發布宣傳商品和服務的短信廣告,其中壹些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