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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訴告知短信是什麽

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法院不會給妳打電話,發短信,只會給寄傳票。但是特殊情形,比如說案件按照簡易程序審理,若法官通過短信方式通知當事人,妳可以撥打通知的法院的電話或者親自到法院詢問來核實情況是否屬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 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九條 受送達人是軍人的,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第九十條 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轉交。 受送達人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通過其所在強制性教育機構轉交。

第九十壹條 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以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