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控跨省、市出行
嚴禁前往中高風險區及其所在縣(市、區),中高風險區所在的其他縣(市、區)沒有必要。如果確實需要出行,壹定要做好個人防護,避免去人多的地方,降低感染風險。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按規定嚴格執行因公出國(境)審批管理。執行時間為2022年12月11日至3月15日。
2、嚴格控制會議活動
按照“非必要不主辦,有條件不下線”、“誰主辦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哪裏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的數量和規模。50人以上的會議活動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嚴格控制廟會、大型文藝演出、展覽和促銷活動,減少農村集市的規模和頻率。
:3、嚴格管理聚會活動
3.1.弘揚節儉之風,倡導“推遲喜事、簡化喪事、不辦酒席”,盡量不舉辦大型人員聚會活動,確需舉辦的盡量縮小規模。
3.2.提倡不超過10人的家庭聚餐和聚會。
3.3.承擔5桌以上聚餐的餐飲單位,要嚴格做好疫情防控,確保就餐者在落實明碼(掃碼)和現場測溫等措施後進入就餐場所,非就餐期間適當佩戴口罩,做好餐廳通風消毒工作;個人自行舉辦5桌以上酒席等聚餐的,須向當地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報告,落實當地疫情防控規定。
3.4.餐廳、飯店的人數控制在定員的50%,客人間隔就座,鼓勵顧客打包帶走消費。
:4、嚴格管理公***場所
4.1.棋牌室、酒吧、KTV、麻將室、桌遊室、遊泳池、浴室等封閉室內公***場所停止營業;
4.2.暫時關閉壹切宗教活動和民間信仰活動場所,暫停壹切宗教和民間信仰活動;
4.3.圖書館、博物館、影劇院、體育館等公***場所接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
4.4.該地區的旅遊景點已經關閉;
4.5.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精神衛生機構要全面關閉;
4.6.按照“健康碼”和出行卡聯動驗證的要求,嚴把住宿登記和社區準入“小門”,嚴把醫療機構“關鍵門”;
4.7.進入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的公***場所時。“測溫、亮碼(掃碼)、戴口罩”必須做到;
4.8.嚴厲打擊以保健、健康管理為名的非法行醫行為。
4.9.以上地點恢復時間另行通知;防疫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相關職能部門將關停整改。
:5、嚴密疫情監測
5.1.擴大疫情監測範圍和覆蓋面,加大對重點人員、環境和物品的核酸檢測力度;
5.2.加強零售藥店藥品銷售管理,暫停銷售解熱、鎮咳、抗病毒、抗菌等4種藥品;
5.3.加強發熱門診(診室)管理,規範流行病學史咨詢、相關信息登記、觀察、核酸檢測、報告和交接轉診,嚴格落實發熱病人閉環管理。沒有發熱門診(診室)的醫療機構要加強引導,確保有可疑癥狀的患者全部到發熱門診(診室)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