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新的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自4月28日起施行,該辦法實行“新老劃斷”原則,即尚未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的股民,申請開通前20個交易日其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日均資產不得低於10萬元(不包括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此外還要有兩年以上的證券交易經驗。而4月28日前已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的投資者可繼續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但若想參與註冊制下創業板新股發行申購和交易,需要通過書面或者電子方式簽署新的《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並不復雜,眾多券商已經開通了手機APP渠道。可通過您所開戶的券商交易軟件進行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