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院立案後多久通知被告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二、法院立案後多久開庭審理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壹般情況下會給被告壹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說,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壹個月時間。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妳們。其次,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妳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最後,建議委托律師或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三、《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第壹百七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由接受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接受單位應當制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對於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送達控告人。第壹百七十九條控告人對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後十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對於人民檢察院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應當在七日內制作《不立案理由說明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後,通知人民檢察院。分析了上文之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清楚法院立案後多久通知被告了吧,通常法院會在立案後的5日內通知被告,而此時送達給被告的文書除了有開庭的傳票外,還有原告的起訴狀副本。當然,作為被告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答辯狀,但即使不提出答辯狀,也不影響對案件的審理。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五條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