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不允許追債公司存在,其追債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2、按我國法律規定,受托人的行為結果由委托人承擔,如委托該公司追債,該公司在追債過程造成的損害由妳負責。從法律角度而言不建議委托追債公司討債。
3、國家曾三次發文禁止。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發布《關於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註冊問題的通知》。
明確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立即停止為公、檢、法、司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註冊;對已經登記註冊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通知其立即停止“討債”業務。
擴展資料:
請追債公司幫忙追債的後果:
1、暴力手段追債,開車撞向債務人的車輛,後用球棒砸碎車窗,並造成轎車尾部、車門等多處損壞,其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追債人會被依法處罰。
2、非正規的追債公司缺乏法律賦予的行政強制力,便可能通過不正當手段進行追債,比如威脅、敲詐債務人,利用非法手段傷害債務人的人身安全,有的行為甚至構成犯罪,造成嚴重的後果。比如,曾經轟動全國的“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就是因非法討債所致。
3、有些追債公司,在簽署委托討債合同時會約定:如果出現武力行為,則與委托人無關。但這並不能洗清“因非法討債而給債務人造成傷害”的嫌疑。同時,由於合同具有相對性,合同中的約定只約束合同雙方,而對合同之外的人沒有約束力。
人民網—找追債公司幫忙追欠款 討債人反變欠款人被追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