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疫情形勢嚴峻復雜,面臨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巨大壓力。為有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經綜合研判,決定自11月29日起,在荔灣區全域實行如下防控措施:
壹、開展“無疫小區”和“無疫樓棟”創建。全民參與,推動小區、村居自治管理,發揮業委會作用,發揚鄰裏互助互愛精神,廣泛動員城鄉黨員、誌願者、村民,倡導組建小區、村居防控誌願隊伍,齊心協力創建“無疫社區”、“無疫樓棟”。
二、以社區、小區、機團單位、大院、企業、公***場所、營業場所等為單位,減少人員流動,加強人員進出管理,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掃場所碼、測溫、規範佩戴口罩等措施。居民群眾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門、不紮堆、不聚集,提倡非接觸式配送外賣和收發快遞。
三、除承擔防疫任務的醫務工作者、保供人員、社區工作人員、誌願者、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等以外,倡導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員工和市民實行彈性工作制或暫時居家工作。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安排工作人員限流輪崗上班,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倡導居家辦公人員就地轉為社區誌願者,向所在社區報到,全面參與社區防疫工作和社區服務。倡導跨區通勤人員落實核酸“壹天壹檢”,工作生活“兩點壹線”,不堂食、不聚餐、不聚會、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
四、社區、經濟聯社、城中村、住宅小區等區域實行圍院式管理。
各圍院式管理區域保留必要的出入口,安裝必要的視頻監控設備,落實全天24小時值班值守並預留應急通道,確保有序進出。加強人員進出管理,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掃場所碼、測溫、規範佩戴口罩等措施。
圍院式管理區域內居民盡量減少外出、減少聚集,加強個人健康監測,非必要不接受非居住人員來訪,按所在街道統壹安排積極參加核酸檢測。
房屋租賃中介、業主、二手房東等出租方要明確防控責任人和聯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區、經濟聯社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動態信息。對不報告租住房屋情況、不配合政府和社區、經濟聯社開展工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承租單位、公司、個人應同時履行以上責任,主動向社區、經濟聯社報備。
五、各高校、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繼續實施封閉管理。中小學階段學校、幼兒園繼續暫停返校及線下教學。校外培訓機構繼續暫停線下教學,托育、托管機構繼續暫停服務。公安司法監管場所、福利機構、養老機構、月子中心、康復機構等特殊場所繼續實行封閉管理。
六、暫緩舉辦各類大型會議、論壇、培訓、演出、體育活動、展銷促銷等活動。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運行的水、電、燃油、燃氣、通訊、環衛、糧油肉菜供應、生活超市、藥店、醫療機構、餐飲類企業等行業和場所正常運行外,其余經營性場所繼續暫停營業。進入以上場所應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掃場所碼、測溫、規範佩戴口罩等措施。全區不符合疫情防控或生產安全或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經營場所暫停營業。
七、旅遊景區、酒店、賓館和其他住宿場所必須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掃場所碼、測溫、規範佩戴口罩等措施。旅遊景區對入場人員數量進行動態調控,接待人數不得超過容載量的50%。酒店、賓館和其他住宿場所必須詢問入住人員旅居史,發現7天內有本地病例報告城市旅居史的入住人員必須及時向社區、經濟聯社報備,並督促入住人員落實防控措施。
八、來穗人員應主動進行健康申報和社區報備,落實跨省流動人員“落地檢”。所有外省來穗人員,在抵穗後落實“三天三檢”,期間不聚餐不聚集,不進入公***場所。
九、請廣大居民朋友持續強化防護意識,自覺遵守防疫的各項規定要求,有序參加核酸檢測,盡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種,保護個人健康。堅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風、用公筷等良好習慣,不聚集、不紮堆。外出時務必規範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離,不隨地吐痰,註意咳嗽禮儀,疫情期間少聚餐聚會、少走親訪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場所。每天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癥狀,請立即就近到發熱門診就診。如出現咽痛、幹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等癥狀,立即報告所在社區居委會,由社區居委會立即上門開展抗原檢測。
十、任何單位和個人均需履行疫情防控相應責任。對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配合流行病學調查、瞞報謊報涉疫行蹤軌跡信息、風險地區人員未經同意擅自離開、協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管理等拒不執行防疫要求,並造成疫情傳播的單位和個人,將被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以上措施要求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責,感謝廣大居民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讓我們攜起手來,齊心協力,壹起打贏疫情防控這場攻堅戰!
廣州市荔灣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