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向勞動局投訴的,投訴人應攜帶以下資料:(1)投訴人的投訴登記表或舉報人的舉報內容;(2)投訴人或舉報人的身份證復印件;(3)考勤記錄;(4)拖欠工資花名冊(要有拖欠單位負責人簽名摁手印)。去勞動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