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主體責任落實。貨運企業要建立健全貨車司機核酸檢測、疫苗接種、日常健康監測、安全防護等制度,落實專人做好日常監督檢查。貨運企業涉及跨市域運輸的至少提前壹天向區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報備。對裝運前後的車輛及設施設備及時實施消毒,確保車輛清潔無汙染。
2.加強全員核酸檢測。進壹步落細落實貨車司機和車輛的全流程管控,按照重點人群進行管理,每兩天開展壹次核酸檢測,對檢測情況及時開展預警。
3.加強運輸作業防護。貨車司機行車過程中,應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穿戴防護服,非必要不得與其他人員直接接觸,不得擅自開箱或打開包裝直接接觸物品。運輸途中不得進行接駁作業。
4.加強場站進出管理。貨運場站企業要嚴格落實進出場站車輛及人員信息登記制度,嚴格落實進入場站人員測溫、亮碼、環境消殺等工作。
5.加強全程閉環管控。所有外市來虞貨車參照《關於進壹步完善上海往返貨車進虞工作指引》要求,實施全程閉環管控。貨運需求企業至少提前壹天向所在鄉鎮、杭州灣綜管辦防控辦報備來虞運輸車輛信息,由屬地同步報送疫情防控交通管控組,其中來自上海的貨運車輛,須憑通行證通行。各檢查點應對外市來虞司乘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健康碼和行程碼,並開展“落地雙檢”,抗原為陽性的,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處置。原則上要求運輸車輛做到即送即返,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原則,由屬地鎮街或目的地企業派車到檢查點,引導至目的地,由目的地企業負責裝卸,司乘人員原則上不下車,裝卸完後再由目的地企業引導至出口處返回。如確需在目的地過夜的,應引導至集中封閉管理點。
6.加強交通道路管理。來虞貨車原則上須經高速道口、國道公路進入上虞境內,不得經縣鄉村道公路進入,屬地鎮街要加強農村道路管理,實現所有貨車受控進入,合力守好守牢環紹護城河。
7.加強運輸服務保障。規範查驗工作,加強交通疏導,車流量大時,及時增加人員、設備和通道,快速驗放,減少擁堵。做好運輸保障,對運輸能源、民生保障、應急、防疫、重點企業運行所需物資的車輛要優先查驗,保障快速便捷通行。
8.加強各方協同配合。各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網格化管理體系,壓緊壓實貨運場站、貨運企業及貨車駕駛員主體責任,負責做好市外來虞車輛的報備及審核工作,協同做好農村公路管控,強化協同配合,做好信息互通和應急處置工作。
紹興市上虞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