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男女平等,子女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和贍養父母的義務。
但現實生活中,很多父母還是會給女兒買嫁妝,讓女兒拿著嫁妝嫁公婆。並且把兒子留在家裏傳宗接代,所有財產都給兒子,兒子以後自己養老自己負責。
正因為如此,有些父母會重男輕女。在他們心目中,女兒再好,畢竟是其他家庭的。而壹個兒子,永遠是自己家的壹員,生的孩子也延續著自己家的香火。
因為父母的重男輕女傷害了很多女生的心,女生無力改變父母。所以有些女孩長大後,會選擇遠嫁。他們想遠離父母,忘記過去的痛苦。
02
吳曉楨的兩個姐姐就是這樣。他們都選擇了遠嫁。原因是母親對男孩的偏愛從小對他們傷害很大,寒了他們的心。吳曉楨的婆婆是壹個非常重男輕女的人。她生下大女兒後,失望之極,兩天沒看孩子壹眼。
婆婆為了生兒子,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了二胎,結果是女兒。她當時想把二胎送人,公公舍不得走,堅持要留下。然後,公公讓父母幫著照顧老二,婆婆壹天都沒餵過老二。
後來,公婆成了“超級遊擊隊”,生下了吳曉楨的丈夫,圓了他們生兒子的夢。雖然超生被罰了點錢,但並不影響公婆的喜悅。對他們來說,兒子比什麽都重要。
她好不容易生下的兒子,婆婆自然是無比珍貴,但是對兩個女兒就沒那麽好了。同樣是父母所生,但父母對待三個孩子的方式不同,在兩個女兒心中留下了傷痕。所以當他們找到另壹半時,他們都選擇遠嫁,他們想遠離父母。
03
兩個姐姐結婚後,吳曉楨嫁到了婆家。我的婆婆非常愛她的兒子,她的兒子也非常愛吳曉楨。我的婆婆愛我的房子和我的狗,她對吳曉楨也很好。吳曉楨對她的婆婆也很好。家庭和睦,兩個姐姐壹般不回父母家。
我婆婆68歲的時候,突然中風癱瘓了。我公公前年去世了。也許是婆婆遭受了這個打擊,身體每況愈下。壹年後,她因中風癱瘓。
兩個姐姐遠嫁,沒辦法天天回父母家照顧母親。吳曉楨的丈夫工作很忙,經常加班。只有吳曉楨經營自己的店鋪,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時間,所以照顧婆婆的責任就落在了她的肩上。
雖然兩個姐姐對重男輕女有意見,但母親畢竟是母親。現在他們的母親病了,他們也想照顧母親,但是無奈嫁得太遠,實在是力不從心。兩姐妹經常給媽媽打電話,送點東西回去,以示心意。
04
婆婆癱瘓在床後,經常回憶自己的生活。這段回憶讓她越來越覺得對不起兩個女兒。而且婆婆老了,很多事情也輕松了。另外,她的兩個女兒也經常給她打電話,送東西回來。她覺得自己小時候不應該對女兒不好。
吳曉楨照顧了她婆婆五年。在這五年裏,在耶戈吃喝真的很不容易。後來婆婆73歲的時候,身體真的不行了。在她生命的盡頭,來了兩個姐姐。
婆婆交代後事時說,家裏的房子給了兒子兒媳,首飾都給了兒媳。她還有存款654.38+0.6萬元,分給兩個女兒,每人8萬元,是為了彌補她曾經欠兩個女兒的債。
但是,兩個姐姐馬上說,這16萬元是給小姑子吳曉楨的,她壹分錢也不要。兩姐妹說,母親被小姑照顧了五年,錢應該給小姑,這也是她們對她的感激。至於母親重男輕女,這個已經過去了,他們早就忘記了。
05
媳婦伺候癱瘓的婆婆五年不容易。婆婆和大姑都知道媳婦的付出,所以婆婆會給她首飾和房產。兩個姐姐將母親給的16萬元全部給了小姑,壹分錢也不要。
人心都是肉。媳婦對婆婆好,婆家感恩。女兒選擇遠嫁,是因為母親重男輕女。當他們的母親中風癱瘓,他們不再關心她,她的母親永遠是母親。
母親反思自己的壹生,覺得對不起女兒,所以去世的時候會想到給女兒留壹些財產,對女兒來說也是壹種暖心。重男輕女真的不能接受,手心都是肉。父母怎麽忍心厚此薄彼?
女兒應該找壹個愛她的人,嫁給壹個愛她的人就會幸福,而不是選擇嫁給遠離父母的人。不能說遠嫁不好,但確實有壹些煩惱,比如不能隨時回娘家,和家人互相照顧。
壹個充滿愛的大家庭,會互相理解,互相照顧,壹起解決困難。家裏事事順遂。為了家族興旺,家族成員會學習氛圍。父母要平等對待每壹個孩子,孩子才會感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