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不合理的論證,不合理的堅持理性
來源:羅貫中《三國演義》第四十三回:“座位上壹個人突然說,‘孔明所說的都是詭辯,是不對的,不必多言。"
詭辯的用法:組合;作謂語、定語和狀語;帶有貶義。
強詞奪理造句:曹禺《日出》第二幕:“福:(~)我怎麽沒聽見?”
《三國演義》四三遍:“孔明所言,全無道理,不對,不必再說。”
描寫“對方不講道理”的詩句有:
經歷了空山,瑞華往往不開塵埃。
古今道理留痕,不要強調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