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所謂眾生平等,是指法律上眾生平等,慈悲上眾生平等,在因果律面前眾生平等,不是說眾生機會平等,地位平等。眾生之異,站在因果的大環境中,水到渠成,能服人。眾生的不平等,是因為每個人從壹開始創造的善業和惡業的不平等造成的。有的人多行善,有的人少行善,有的人多作惡,有的人少作惡。沒有理由要求無論作惡還是行善,轉世後都得到同樣的待遇。
其實四種佛弟子也是有身份等級的。比如尤婆塞和尤婆伊(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居士)見僧尼要行禮,而僧尼見尤婆塞和尤婆伊不用行禮,和尚見和尚也要行禮。這不是等級制度,而是人文環境和處境的差異,相當於晚輩向老壹輩敬禮,後者向先進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