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出具法律意見之前,需要充分了解咨詢師所咨詢的法律問題的前因後果。
3.從事不同法律工作的法律人會有不同的立場或觀點。
4、出具法律意見需要統籌考慮。
5.在給出法律意見或了解情況時,要心平氣和。
6.如果咨詢師願意,可以保留咨詢師的聯系方式。
1.法律咨詢是法律人工作中最基礎的工作,因為如果有法律咨詢,妳要及時接受,不能因為沒有意義就推脫。只有多做法律咨詢,才能取得別人的信任。
2.在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前,需要充分了解咨詢師所咨詢的法律問題的來龍去脈,綜合考慮,結合現實有效的法律做出判斷,然後再出具法律意見書(最後是書面意見)。如果對方需要口頭建議,需要明確表達。為了避免咨詢師忘記,可以重復。
3.從事不同法律工作的法律人會有不同的立場或觀點,所以出具的法律意見可能會有些不同,甚至更大的不同。比如律師出具的意見和法官出具的意見就有壹些不同。前者更關註當事人的利益,後者更註重公平正義。
4.法律意見的出具需要各方的綜合考慮和整合。因為法律糾紛往往不是壹目了然的,需要綜合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再考慮其他因素。妳不應該說得太多,給意外留有余地。否則,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顧問往往會責怪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法律人。
5.在給出法律意見或了解情況時,要心平氣和,不能以命令的口吻說出建議,這樣咨詢者壹般會感到反感。就算法律人出具的法律意見最終解決了法律糾紛,咨詢師也不會領情,更別說給妳介紹更多的客戶了。
6.如果咨詢者願意,可以保留咨詢者的聯系方式,並關註法律意見的最終效果,糾紛或爭議是否真正解決。如果效果好,肯定會有回頭客。如果效果不好,他可以繼續補。這對律師來說更重要,因為這是發展客戶,維護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