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明清時期,隨著均田制的破壞,土地兼並之風愈演愈烈。在不斷清田、整理地籍的基礎上,逐步合並田、戶、戶稅,加強鹽、茶、酒等營業稅和貨物稅的征收制度,使營業稅和貨物稅成為中國封建後期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擴展信息古代稅收:
七歲以上的人都要納稅,成年人還要為朝廷和郡縣服務。當時全國人口2000萬,征召300萬人修建宮殿、陵墓和長城。秦始皇想傳宗接代,第三代甚至永生,結果只有第二代死了。陳升和光武是第壹批起來的。
大秦帝國統壹全國,沒有威脅,自然征稅比較隨意,不僅增加了賦稅和徭役,還壹下子發明了幾百種賦稅。這也是大秦滅亡的重要原因。
至於“丁稅”是如何征收的,我們發現秦代有壹個專門的收稅人,據說是九臣之壹。《文史》記載李周為管春宗伯之屬,授、尊、廢、定、殺、活、賜、奪之法。
到了秦朝,隨著郡縣制的實行,公稅吏有了固定的、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們很難知道稅吏是如何向文獻中的人民收稅的。然而,統計壹個家庭的人數是很容易的。我相信稅務員可以定期到各地收稅。
百度百科-中國古代稅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