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現實社會的關系
社會是由許多信仰群體組成的(“人分群”),他們是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當然,許多信仰群體選擇放棄參政的權利。比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就是由壹些政黨組成的(因為是民主制度,每個人都有參與政權的權利)。人活著就是要看到自己的信仰和信念有自己的經典(標準),對經典的理解(文化),對經典的執行(宗教),根據經典的行為(道德)。如果某個群體上升到統治階段,他們的信仰經典上升到法律,宗教上升到政治,信仰上升到“法”,他們覺得法在“法”的範疇。現在是民主* * *和諧系統。公民都處於統治階段,他們來自各種信仰團體。壹般來說,支持* * *的“* * *和派系”有兩種,他們壹般都有絕對或相對的控制權(不壹定在各個國家,感覺“* * *和派系”強很多,支持民主的“民主派”處於主導地位。從壹般國家的法律(* * *同“經”)中可以看出這個國家兩派力量的對比(即兩派力量的對比),所以進入國家機構的人(執政階段的管理層)會成為參政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