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家鄉,有壹種食物叫“油條卷餅”,其實就是用油條做的。還有全國各地都會吃的“肉包子”,其實就是裹肉!為什麽顛倒了?其實根本沒有倒置,因為我們知道“卷餅”和“包子”既是壹種食物,又是壹個名詞,油條和肉是它們的餡。因此,它們將被稱為“油條卷餅”和“肉包子”,而不是“油條”或“裹肉”。就像卷餅和饅頭壹樣,“饅頭”也是“食物”,也是名詞。如果他有肉,那不是天生的名字嗎?為什麽壹定要依次叫肉包子,或者用“肉包子”這種說法?多拗口啊,就是個吃貨。至於諧音“沒有加肉”的推斷,是在這個問題討論之後才推斷出來的,因為不管有沒有不利於銷售的諧音,當地人都不會用“有肉饅頭”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