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預覽:
我很少寫序言,因為我不會發表。寫這個有什麽用,但是這篇文章我必須寫壹個。
據說今年年初,和混在壹起的文學朋友朱朱告訴我,在網上認識我同學的時候,我甚至和混在了壹起,因為看了文章就認出了對方。我太激動了,被要求去那個人的地盤看看。我應該是自由的,所以我去了。說實話,那部小說是寫...怎麽說呢?就像走在路上,走了壹半,鞋跟斷了,就立馬找最近的鞋店買壹雙,能穿就走,不管款式和方便。作者的小說就是這樣,她開心就好,讀者開心不開心不是她能控制的。不過,散文真的寫得很好。我很喜歡看,就把她的小地方逛了個遍,然後寫了個博客貼在別的地方。因為我不太了解那個。
朱朱是個熱心腸,硬是拉著兩個人混熟了。朱朱說她想寫這壹個,說壹定要給她生個帥哥。我說的輕松,那我壹起寫!壹直想和朱朱寫壹篇相同題材的文章,這樣可以對比壹下,找到自己的差距。我在和朱朱說話,朱朱壹下子興奮起來,像打了雞血壹樣跳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