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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各經營者和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特殊時期不得大幅上漲銷售價格。市監察部門將嚴厲打擊哄擡物價等違法行為。違反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其數額可以達到500萬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虹口區某水產管理部門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其攤位價格標牌上標註的鯽魚價格為13元/斤,但實際銷售價格為20元/斤。涉嫌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構成高於標示價格銷售商品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並給予5000元的行政處罰。
疫情期間價格上漲的報告方法:
1,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熱線。撥通電話後,按照接線員的提示回答問題,如實告知訴求。人工客服的電話接聽時間為: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至12: 00,下午2: 00至5: 30。
2.撥打政府服務熱線12345。該熱線提供24小時人工服務,個人或單位可撥打該便民熱線舉報任何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妨礙疫情防控秩序的行為。
3.通過微信“疫情線索征集入口”舉報。打開微信,在我的頁面點擊支付,找到生活服務-城市服務,點擊進入,選擇對應的城市,點擊熱門服務-監督舉報,選擇收集疫情防控線索,點擊我要留言,即可選擇對應的留言渠道。看完說明,填寫相關報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