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舉報長期惡意虐待如何舉報長期惡意虐待如下:
1.如果受到侮辱,可以撥打110或者直接到派出所報案。情節輕微的,可以要求對方賠禮道歉,也可以留下報警記錄,警察可以幫妳調解訓誡。
2.如果公開侮辱或者捏造,對方會受到行政處罰。
3.情節嚴重的,可使對方受到刑事處罰,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
4.需要註意的是,被侮辱時要及時保存證據。可以通過錄音或者尋找身邊的證人來作證。對方有通過信息網絡公開侮辱、誹謗行為,難以提供證據的,也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予以協助。
二。侮辱罪的立案標準: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予立案。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向人民法院告知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證據。
第三,侮辱罪的訴訟時效是多久?侮辱罪的訴訟時效壹般為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 *有追訴時效期限的犯罪,超過下列期限不予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