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能力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有能力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如果負責人名下無可執行財產,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其個人信用報告中將記錄逾期未付款等負面信息,限制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導致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八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