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貨市場上,博弈各方都有其必然的、公平的命運,這也成為了遊戲規則的基礎。大基金主:可以盈利,但絕不是暴利,因為暴利會破壞市場的根基,導致各種利益集團甚至政府的介入,增加黃雀在後的風險。
第二,為了彌補不斷消耗的資金,為了行業的生存和發展,為了客戶結構的合理回報,經紀公司必須扮演“遊說資金供給”的角色。
第三,人們往往短期內獲利豐厚,但無數事實證明,基本都是曇花壹現。
創造暴利的操作必然蘊含著致命的風險,其成敗皆源於此。因此,對利潤的評估必須基於所承擔的風險。但是大部分交易者都會因為浮躁和輕狂而失去理智。
關於暴利,我們必須清楚的看到,動不動就半倉或者滿倉操作的人,如果用的是自己的錢,至少意味著三件事:1,無知無畏;2.缺乏起碼的責任感。3、可能已經對交易失去了耐心和信心;而如果用別人的錢,又有壹個道德問題:潑別人的酒,貪澆自己胸中的那塊——賺錢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