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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個人信訪工作計劃

第十壹條。進壹步深化源頭治理,及時就地化解矛盾。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不斷建立健全基層信訪工作機制,有效整合基層資源和力量,有效壓實基層工作責任,促進信訪問題及時就地化解,減少群眾來訪、異常上訪和越級上訪。

1,充分發揮群眾工作網絡的作用。充分發揮群眾工作網絡特別是鎮(街道)群眾工作站和村(社區)群眾工作室的作用,強化鎮(街道)黨委書記和村(社區)支部書記的信訪第壹責任人責任,因地制宜建立群眾工作站(室)工作機制,推動群眾工作機構有效規範運行。進壹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報告和督辦制度,形成定期向上報告、向下督辦的工作機制;進壹步完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實行“三調聯動”,規範信訪登記、受理、辦理、答復工作程序,依法依規及時就地解決信訪問題;進壹步完善信訪處理機制,充分發揮群眾工作機構工作人員和信訪信息員的作用,積極代表或帶領群眾反映信訪訴求,跟蹤監督問題處理過程,有效減少群眾來訪數量;進壹步加強基層群眾工作網絡作用的宣傳,讓群眾工作站(室)的職能和職責家喻戶曉,積極引導群眾向基層反映問題。

2、嚴格執行信訪預警信息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嶽陽市信訪信息報告處置制度》要求,充分發揮群眾工作網絡和信訪信息員作用,及時收集社情民意,掌握信訪動態,逐級報送信訪信息。堅持預警信訪信息每周報送壹次,緊急和重大信訪信息隨時報送,不進京信息盡快報送,確保信息質量。同時,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大接訪處理力度,確保問題“發現早、控制住、解決好”,不斷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時效性。

3.深入推進領導幹部“四訪壹包”工作。繼續推進領導幹部“定點約談、重點約談、專題約談、帶案走訪、領導包案”的“四訪壹包”制度。壹方面,加大領導接訪預約力度,推動各級各部門領導幹部積極參與接待群眾來訪和重大疑難信訪事項的接訪和處理,及時掌握本地區、本部門信訪工作總體情況,突出信訪問題,掌握重點、難點信訪事項的處理進度,督促信訪事項及時就地解決。領導接訪要保證時間,建立臺賬,解決問題。另壹方面,繼續推進領導包解決信訪問題。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熱點問題和重大疑難信訪問題,要實行領導包案。對20xx年來反復進京5次以上的老上訪人員和積壓的重大復雜信訪案件,壹律由縣級領導實行壹攬子解決,按照“確保情況、確保教育轉化、確保解決、確保結案”的要求,逐案制定解決方案。同時,協助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處理群眾來信,讓領導及時掌握和處理群眾反映的突出信訪問題。

4.做好信訪形勢研判。著力推進信訪回歸規範,進壹步發揮信訪機構和部門在了解社情民意、收集意見建議、分析穩定風險、評估政策得失等方面的職能作用,積極推動各級信訪部門把握信訪大局,排查重點領域信訪成因, 參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切實為黨委政府穩步推進各項工作、規範行政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言獻策。

二、進壹步推進“雙向規範”、法治信訪建設。

以“法治信訪建設年”為契機,大力開展“信訪雙向規範化”主題活動,圍繞信訪制度改革的各項措施,用法治精神統壹改革精神。壹方面規範群眾信訪行為,積極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另壹方面規範信訪部門和責任單位在信訪工作中的工作行為,依法依規、按程序處理信訪事項。

1,紮實推進信訪制度改革。嚴格落實中央和省關於信訪制度改革的要求,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切實做好“訴訪分離”、“依法逐級走訪”、“網上信訪”等工作,全面推進信訪工作信息化、規範化、法制化。壹是全面推進依法逐級走訪。嚴格落實國家信訪局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依法逐級接訪的《辦法》和《實施細則》,全面規範接訪登記、受理、告知、辦理、回復等程序,嚴格指導督促各級各部門規範工作程序,確保信訪準確受理、程序到位、依法辦理。全面落實和使用逐級來訪辦理手冊,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發放受理來訪手冊,引導群眾填寫,引導群眾依法逐級來訪,反映訴求。加強對越級走訪的分析研判,及時提出改進建議。二是積極推進訴訪分離。對向信訪部門反映涉法涉訴問題的群眾耐心勸導解釋,引導其按程序向政法機關反映,尊重司法理論,維護司法權威。完善將法律投訴引入司法程序的機制,繼續在人民來訪接待中心設立“法律咨詢室”,為信訪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引導其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三是認真推進“網上信訪”。按照中央和省裏的部署,認真做好“全國網上信訪信息綜合平臺”的整體對接、分級建設、培訓使用、宣傳引導等工作,確保我市信訪信息平臺縱向延伸到鎮(街道)、橫向連接到市級部門,並將在今年5月1前實現全市聯網運行。接訪、處理信件、督辦督辦、網上投訴等所有信訪事項,線下辦理,線上流轉。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非公開為例外,將信訪受理、處理、督辦的全過程公開,達到信訪查詢、跟蹤、督辦、評估的目的,以公開防止權力的不規範運行,防止信訪積弊,努力使“網上信訪”成為群眾投訴的主渠道。充分利用信訪信息系統大數據,規範信訪統計業務,深化數據分析應用。

2.大力宣傳“待解之事”。壹是加強初信初訪處理。認真落實《國家信訪局關於進壹步加強初始信訪處理工作的措施》,進壹步強化信訪首辦責任,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同時,全面創建“陽光信訪”,積極推進首信首訪群眾滿意度測評,嚴格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及時登記、受理、轉辦、交辦群眾信訪事項,及時公開信訪事項辦理過程和結果,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評價。繼續實行信訪“銷號”制度,對交辦的信訪事項全部登記,壹起銷號,每月上報。加強初信初訪處理和重訪治理的監督通報,進壹步壓實有處理權機構的工作責任,促進依法第壹時間、第壹地點妥善處理信訪問題。二是強化跟蹤監督機制。接待信訪人員每周五跟蹤交辦信訪壹次,每月通報信訪處理情況壹次,每季度研判調度重大信訪事項壹次,每半年點評信訪處理情況壹次。加強現場監督,鼓勵信訪工作人員到責任單位和問題屬地進行實地調查,對信訪事項進行現場監督。重大疑難信訪要納入黨委政府督查機構的工作範圍,增強督查督辦的權威性和有效性。進壹步完善信訪聯席會議工作機制,推動市縣兩級信訪聯席會議在協調信訪工作、分析研判信訪形勢、化解疑難信訪、督促任務落實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三是加大化解積案力度。繼續推進信訪積案聽證化解活動,對部分久拖不決、久訴不決的信訪案件采取公開聽證的形式。開展面對面論證和公開評議,解決合理訴求,教育不合理訴求,推動“骨頭案”“釘子案”依法終結。繼續開展“十幫壹組”活動,采取“十幫壹組”的方式,幫助解決信訪積案和信訪群眾難以解決的問題,從情感、生活、幫助解決困難等方面給予信訪群眾關心和幫助,達到穩定人員、化解人心的目的,督促信訪群眾停止訪訴。四是規範復查復核工作。進壹步規範信訪復查,完善信訪最終退出機制,進壹步提高復查的權威性。只有不能進入行政復議、行政仲裁、行政訴訟等法律渠道的信訪事項,才能啟動信訪復查程序,防止信訪取代司法終結。盡可能采取實地調查、公開聽證、咨詢評議等方式進行復查復核,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確保每壹項復查復核事項都經得起檢驗,切實發揮其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作用。

3、大力開展信訪宣傳工作。圍繞信訪工作體制改革和信訪法制建設年度活動內容,大力開展信訪宣傳工作,促進信訪人、信訪部門和責任單位行為雙向規範。首先是宣傳引導。積極開展《信訪條例》修訂實施10周年主題宣傳活動、法制教育等。,繼續在《嶽陽日報》開設信訪專欄,及時發布解讀信訪制度改革相關內容,宣傳報道各級各部門積極推進信訪制度改革和信訪法治建設的典型經驗和社會效果,有針對性地曝光涉訪違法行為。在信訪接待場所公布有關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文件內容,制作並張貼群眾依法逐級走訪示意圖,充分利用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固定廣告牌、宣傳冊、流動宣傳車、宣傳漫畫等形式,廣泛宣傳“依法逐級走訪”、“網上信訪”、“公開聽證”、“訴訪分離”、“依法處理涉訪違法行為”等內容二是教育培訓。將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訪法制建設年”納入黨校幹部學習培訓的“必修課”,積極組織培訓講座、信訪業務知識競賽等活動,以學促知,督促各級各部門吃透精神和內容,切實轉變傳統信訪思維和工作方式, 不斷強化依法依規處理信訪的意識和責任,為全面推進法治信訪奠定堅實基礎。

4.加大處置問責力度。壹方面加大對涉訪違法行為的處理力度。積極協調政法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25號文件和省委政法委14號文件精神,加大依法處理涉訪違法行為的力度,對纏訪、橫幅堵門堵路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非正常上訪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當場依法處理;對多次不正常進京上訪的,及時通報政法部門,由公安機關固定證據,依法依規處置。堅決遏制“以鬧求解、以訪謀私”等不正常現象,真正依靠法治實現“非訪”的“終結”。另壹方面,加大對違規處理信訪的問責力度。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在京群眾非正常上訪接待勸導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責任單位接待勸導上訪群眾回歸和及時處理信訪問題的責任。同時,按照有關文件關於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要求,對不按規定登記、錄入,應當受理而不受理,不按規定時限和程序受理和辦理來訪事項,不落實辦理來訪事項意見,工作不落實,程序不到位的, 對造成群眾指信、重復上訪或越級來訪的,及時監督並提出改進建議,視情況予以通報。 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和

第三,進壹步加強隊伍建設,增強幹部履職能力。

圍繞“能幹事、守紀律、講團話”的要求,不斷改進幹部工作作風,增強思想修養,提高工作能力。

1,提高幹部的思想境界。以支部建設為載體,以鞏固提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為目標,完善黨員幹部經常性學習制度,組織經常性學習教育活動,進壹步增強理想信念、政治意識、宗旨意識和紀律意識,進壹步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進壹步提升黨員幹部務實清廉的形象。定期召開政府部門專題組織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及時發現和解決政府部門和黨員幹部存在的問題,開展以領導幹部為主體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保持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嚴格按照“好幹部”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不斷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和用人氛圍,不斷激發幹部謀事、創業的激情和活力。

2.提高幹部的工作能力。加大幹部輪訓力度,特別是年輕幹部輪訓力度,使幹部通過崗位培訓深入掌握各項業務工作,全面提高信訪工作能力。加強幹部學習培訓,組織開展“接訪技能大賽”、“網上信訪技能大賽”、“引導群眾依法逐級走訪知識競賽”等活動,提高幹部推進信訪工作體制改革、規範信訪事項處理的能力。邀請土地、房產、交警、商務、環保等領域的專家、部門負責人和專業律師進行政策法規講座,增強信訪幹部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識,促進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處理信訪問題。開設心理學專家講座,提高幹部運用心理學常識指導特殊上訪人員科學分析問題、理性表達訴求的能力。定期組織信訪專題研討班,分析研判突出領域和重點難點信訪問題,強化幹部分析解決信訪問題的能力。

3.提高幹部的團隊意識。對內部工作實行精細化管理,進壹步明確各業務部門的職責,進壹步理順部門之間的工作流程和對接方案,建立有效的合作機制,確保職責明確、分工有序、內部暢通,防止內部工作推諉扯皮現象。進壹步規範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公務出差、財務公開等制度,實現內部管理的公平、公正、公開。積極組織誌願服務、體育競賽等集體活動,加強各業務部門之間的聯系和溝通,增強幹部的凝聚力和團隊意識,努力營造團的和諧工作氛圍。加強幹部教育管理,禁止拉幫結派、小團體活動,加強領導幹部之間的交心溝通,實現領導幹部之間坦誠相見,進壹步強化全局幹部的大局意識和團隊意識。

偏激

壹.主要措施

1,進壹步夯實基礎,努力提高信訪工作水平。壹是進壹步暢通信訪渠道,按照區信訪聯辦的統壹部署,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增加黨工委書記、辦公室主任兩名主要領導每周二訪日,建立黨政領導接訪臺賬,加強信息溝通,讓群眾及時掌握和了解自己信訪事項的處理情況。減少和避免群眾多次來信來訪。在重要敏感時期,各社區和綜治辦成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天必須安排壹名領導負責信訪工作,努力把信訪問題解決在社區、解決在萌芽狀態;二是不斷提高信訪辦理效率,進壹步完善群眾信訪受理、交辦、督辦、回復的具體制度,確保群眾利益得到及時有效處理,不斷減少化解“存量”的信訪“增量”;三是進壹步加強基層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開展各社區矛盾糾紛大排查,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逐壹建立滾動臺賬,嚴格落實日報和零報告制度,組織召開社區和部門聯席會議,交辦信訪案件,明確工作責任,明確解決時限,明確維穩措施,落實領導包案制度。

2.進壹步創新工作方法,著力解決信訪問題。壹是不斷完善所轄部門、單位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不斷完善信訪格局,從源頭上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二是大力引導信訪人依法解決信訪矛盾,充分發揮司法渠道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作用,逐步減少信訪人數;三是綜合分析信訪信息,努力為領導決策服務。通過研究信訪信息,可以掌握政策落實情況、社會矛盾苗頭和預警信息,提出改進工作方法,充分發揮信訪的作用。

3.進壹步加大調解力度,著力解決問題。壹是加強初信初訪處理,做好初信初訪的立案率和解決率,避免小事壹拖再拖;二是進壹步做好重訪專項治理工作,全面清理重訪案件,深入審查分析案情,把解決信訪訴求與解決生活困難結合起來,做好思想工作,依法處理,因案施策,對癥下藥;三是加大解決突出問題的調解力度,重點解決勞動就業、涉軍涉訴、社保、醫保、企業改制等民生熱點反映強烈的問題。訴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不打折扣,信訪突出問題在基層得到有效解決。

四、進壹步加強維穩工作,努力維護重要敏感時期信訪穩定。壹是以維穩管控為重點,對排查出的所有不穩定因素逐壹落實維穩管控措施,妥善解決訴求,妥善教育訴求群眾,穩定無理糾纏,妥善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做到24小時不失控;第二,加強應急處理。按照早發現、早化解、早控制、好處置的要求,進壹步完善應急預案,全力做好在京區市省非正常上訪處置工作,確保做好接訪勸返工作。

五、進壹步明確責任,著力落實責任。壹是嚴格落實目標管理責任,進壹步明確各方責任,細化信訪工作目標任務,堅持將信訪工作納入社區和部門綜合目標考核。二是完善信訪責任追究制度,對超出正常信訪範圍的單位和部門實行“黃牌警告”。對因決策不科學、不民主、不依法行政、工作作風簡單粗暴造成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嚴格落實領導責任,確保事事無差錯、事事有回音。

六、圍繞辦公室的重點工作,做好信訪維穩工作。

1,蒸水南堤風光帶(二期);2.西河路;3.社區升級改造。

2、積極完成上級黨委和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