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敢想敢做。我們常說亂世出英雄,張顯然就是這樣的人。面對日益腐朽的明朝,他決定給大明下壹劑“猛藥”,大力推行改革。他的變法史被稱為張變法,他的變法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他知道土地兼並如此嚴重,無數人無田可耕,於是下令清地。他還增加了鞭法,增加了財政收入。
第二,武斷。他是孫武的“粉絲”,所以極力主張用兵法治國。他用法家的方法來治理國家。他對反對改革的人和他都不手軟,經常打壓,面對無能的下屬也不心軟,有的甚至直接幹掉。此外,他還任命了大量殘暴的人來治理邊境地區。那些人鎮壓起義,只能武力解決。面對廣東潮州的叛軍,他上書殷正茂,要他滅草,可見此人之無情。正是由於他的專橫,他的財產後來被搶走了。
第三,善於用人。雖然張很霸道,但不得不說他還是很會用人的。他提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觀點。他主張在實踐中選拔人才,絕不重用那些只會“紙上談兵”的將領。他任用吳桂芳等人治理黃河,治理效果顯著。面對東南沿海的敵人,他任用了戚繼光、於大觀等人,他們英勇善戰,足智多謀。事實證明,他的眼光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