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詞:代表實體和概念名稱的詞。
在大多數語言中,名詞具有以下屬性:
數:表示賓語是單個、特定或多個,即單數或復數。壹些語言包括特定數字的形態,例如偶數。
格:表示名詞在句子中的成分,即主格(第壹格)、與格(第二格)、所有格(第三格)和賓格(第四格)。
如雞蛋、蘋果、袋子、豬等。
2.代詞:在句子結構中代替其他詞的詞。
代詞包括人稱代詞(代替壹個人或物的詞,如“妳”、“我”、“他”)、疑問代詞(包括“5W1H”)和指示代詞(“這個”、“那個”)。
代表名詞的代詞通常有名詞的性、數、格的規律。比如什麽時候,為什麽,怎麽樣,妳,我等等。
3.動詞:表示動作的詞。
根據是否帶賓語,可分為“及物”、“不及物”、“及物動詞”。
動詞根據時態(過去時、現在時、將來時、壹般動作、進行時、完成時及其交叉)和語態(主動和被動)而變化。帶,買,去,跑,遊泳等。
4、形容詞:修飾名詞。
表達人或事物的性質、狀態、特征或屬性的詞語。興奮、激動、好、包等
5.數詞:表示數量(基數)和序數(序數)的詞。例如壹個、兩個、三個等。
6.量詞:表示數量單位的詞。
量詞又分為量詞(表示可數名詞數量的詞,如“個”、“條”)、體量詞(表示不可數名詞整體數量的詞,如“對”)和動量詞(表示動作數量的詞,如“下”、“己”)。
7.文章:“冠”字在名詞前,與名詞搭配,體現其性、數、格等屬性。
比如英語“a”等等。根據句子表達的意思,有定冠詞和不定冠詞兩種。
冠詞、數詞、量詞等起限定作用的詞類* * *構成限定詞。
8.副詞:修飾動詞並表達動作的特征和狀態的詞。
有些副詞來源於形容詞,實際上代表動作的特征狀態(如大部分副詞短語以“形容詞+地”的形式出現,英語中副詞以“形容詞+ly”出現),有些副詞特別構成句法成分。例如,幸運、迅速等。
9.介詞:用在壹個句子的名詞成分之前的詞,用來解釋這個成分和句子其他成分之間的關系。如向上、到、用
10、連詞:連接兩個句子,表示兩個句子之間邏輯關系的詞,如and、but等。
11.助詞:表示語氣、句子結構、時態等語法和邏輯的“小詞”,如can、may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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