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原材料
2.繳納加工費和稅金的企業,除加工費外,還應按照加工費的17%繳納增值稅。按照稅法規定需要繳納消費稅的,也要計算消費稅。(1)委托加工材料回收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款:銀行存款
(2)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直銷,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三、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委托加工材料收回時,供應部門應填制“委托加工材料收料單”並通知倉庫相應領料。(1)收回委托加工料件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借:原材料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
二回收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並直接銷售,
借:庫存商品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首先,“委托加工材料”的賬戶結構必須清晰:
本科目借方登記如下:收集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加工費支付的運雜費和已繳納的稅金(包括應繳納的增值稅)此科目貸方登記如下:加工完工驗收後收到的材料實際成本余額,借方登記:反映委托加工尚未完工的材料和已加工的材料發出的實際成本。
增值稅稅額說明:屬於壹般和小規模納稅企業的加工料件,其加工料件用於非增值稅免稅項目且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這部分增值稅應計入加工料件成本。
二、掌握不同情況下發生的消費稅在會計處理上的不同:
1.加工料件回收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其承擔的消費稅應當計入加工料件成本。
借:委托加工材料(已付消費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2.加工料件回收用於繼續生產的,應先將已繳納的消費稅計入“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用於沖減加工品銷售後應承擔的消費稅。
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已交消費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註:如果受托單位是代扣代繳,則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舉例:企業B委托其他單位加工H產品(應稅消費品)壹批原材料,發出原材料計劃成本65,438+000,000元,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65,438+0%。銀行存款用於支付加工費10000元,應繳納消費稅5842元,增值稅發票上註明增值稅。處理後驗收費用為115000元。(h)產品回收後,將用於連續生產)
1,收到加工材料時的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101000(實際成本)
貸款:原材料100000(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1000
2.支付加工費的會計分錄:(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加工回收後用於繼續生產)
借:委托加工材料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7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5842
貸款: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17542。
3.處理後驗收入庫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115000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111000。
材料成本差異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