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肉過腸,佛留心中。這個中文單詞來自李秀媛濟公的道教禪師(濟公活佛)。“酒肉過腸,佛留心。世人若學我,如入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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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壹個悲劇性的典故。據說明朝張攻打重慶,也就是現在的成都時,就駐紮在城外的寺廟裏,強迫裏面的和尚吃肉。當時有個叫破山的和尚說,只要攻城後不屠城,我就吃肉。結果,張答應了他。於是和尚破山邊吃邊說這句話。他打破了成千上萬人生活的戒律。
典故:明朝時,有壹個修行人為了保命,吃肉喝酒的故事。明末張暴動,山賊橫行,到處殺人掠奪,百姓流離失所,四處逃亡。四川峨眉山,土匪劫掠,壹群人倉惶逃入山中壹座寺廟。寺廟的住持很仁慈,收留了難民。
誰知山賊追到廟裏,搶了錢,殺了人。方丈認識山賊,求不要傷害百姓。不管條件如何,只要能做到,方丈都答應,但懇求放了這些人。山賊壹直虧欠方丈,不好意思拒絕,就想出了壹個鬼主意讓方丈撤退。
於是山賊拿出壹些酒肉對方丈說:“和尚,我的條件很簡單。只要妳吃了這些灑出來的肉,我就放了這些人,絕不失言。”大家壹片嘩然!這個計劃絕對是獨壹無二的!壹個修行人喝酒灑肉,開齋,壹定會闖進動物道和餓鬼,受不盡的苦。只見方丈拿起酒杯,平靜地說:“我以酒代茶,大家都喝茶。”說完壹飲而盡。
然後他拿起壹塊肉說:“我用這塊肉當菜。”求妳了。”說完又吃了起來。不要變臉。山賊很驚訝,但不得不讓大家先走。妳知道下面兩句話嗎“酒肉過腸,佛心留”?方丈危在旦夕,不得已犧牲正道,齋戒救人,不懼墮入邪道,受盡苦難。
佛說:“我不下地獄,誰下?”方丈真正慈悲食肉,是大乘佛教的菩薩精神。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酒肉過腸,佛祖留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