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次,我為了1元錢和弟弟VS起來了,事情是這樣的:那還是我5歲的時候,我和弟弟屁顛屁顛地拿著壹塊紅票(其實是五塊錢)走進了壹個小商店,我們本來想買五角錢的棒棒糖,壹元兩個,但是商店裏只有壹種椰子味的,我們兩個都不愛吃,我們就買了五根兩想棒(壹種棒棒糖的名字,壹塊錢壹根),我們每人分了兩根後還多出了壹根,可是我們都想要多出來的'壹根,可是,我們還都不想讓對方要,怎麽辦,然後,我們兩個人就想出了壹個辦法:那就是,誰都不要,把它扔了,剩下的壹個人兩根,我們就公平了。
回到了,弟弟就給大人告狀說,說我把壹個棒棒糖給扔了,我壹聽他給大人高狀,再說也是他同意的,他還那樣說,我就惱兇成怒地說是他扔的。我們兩個就妳壹言,我壹語的吵了起來,最後發展成了我們兩個扭作壹團,打了起來。
媽媽聽見了趕了過來,把我們兩個拉開,讓我們冷靜壹下,對我說:“妳是哥哥,為什麽不讓壹下弟弟呢?”我不等媽媽說完就大聲地說:“我沒有這樣的弟弟,是他扔的,他還回來告狀!”媽媽就說:“那妳給我說壹下事情的經過,讓我聽壹下,到底是誰的錯,行嗎?”我就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給媽媽說了壹下,當然我也添油加醋地說了弟弟的壹些不是,並且說完了以後,我還用看仇人的目光看了看弟弟,心想:我們都商量好了,妳還回來告狀,太不應該了,還有臉哭,哭什麽啊!妳還有理了。媽媽聽了以後說:“妳也太不應該了吧,弟弟小,妳把多出來的壹個,給弟弟不就行了,吃完了,我再給妳買,可是妳不應該把東西給浪費了,都不給弟弟。再說妳天天學的汗滴和下土是什麽意思啊?忘了吧?農民伯伯辛辛苦苦收獲的東西,妳怎麽能不知道愛惜呢?今天妳們做的都不對。”我心裏還不服氣:“我才不讓他呢!媽媽就會訓我。”媽媽接著又說:“再說了,打架從來都是兩敗俱傷,沒有完全的贏家,剛才妳們打架,妳身上疼不疼?妳身上疼吧?妳弟弟疼不疼?不是也疼嗎?妳說是誰贏了?沒人贏,以後有話好好說,不要再打架了,好嗎?”。我想媽媽說的也有點道理,我的身上現在是還有點疼,是有點不劃算啊!媽媽讓我給弟弟說“對不起”,可是我不好意思去說,媽媽就給我帶到了弟弟的面前,把我和弟弟的手放在了壹起,我和弟弟相互看了壹眼,都忍不住笑了,我們又玩在了壹起。
我還挺佩服媽媽的,本來我想:我和弟弟壹吵架,弟弟肯定要生氣了,我就沒人玩了,可是經過媽媽的壹番教育,不壹會我和弟弟就和解了,我又有玩伴了。我又壹次被媽媽降服了,我真愛我的“極品”媽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