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該,也沒必要廢除。
第壹,伏爾泰說過:“我不同意妳說的每壹個字,但我誓死捍衛妳說話的權利。”我也可以說“我不吃狗肉,但我誓死捍衛妳吃狗肉的權利。”
第二,什麽是文明。文明和吃不吃狗沒有多大關系。又不是只有中國才吃狗肉。相反,我覺得用“文明還是野蠻”的標尺讓壹種文明觀去壓制另壹種文明觀,才是真正的野蠻。據我所知,阿拉斯加政府允許因紐特人去捕殺壹定數量的鯨,以尋求維護當地人生活方式與鯨的數量瀕危之間的平衡,而不是壹刀切的禁止。強勢同化弱勢不是文明,以人為本、和而不同才是文明,尊重狗前先學會尊重人才是文明。
中國的動物保護初衷並不壞,可是有些人做的太過分了,並且這些人在動保組織裏可能已經成了主流。舉壹個例子,狗肉節結束後,愛狗人士們拒絕對狗進行檢驗檢疫就運回自己的家鄉,還辯解到是沒必要,這種行為不但屬於“我可以做,但妳做了就是不對的”式的邏輯錯誤,而且已經觸犯了法律。況且救下的狗沒有得到好的待遇,很多狗反而在動保人士的車上壹命嗚呼。
更有甚者,動輒“文明”“野蠻”,文明野蠻這樣的社科名詞不是妳們幾個狗粉就能隨隨便便定義的吧,所以這純屬是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觀念。恐怕這種強迫才是真正的野蠻、幼稚和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