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上是撇開人們的社會屬性和在生產關系中的地位不談,脫離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制造壹種抽象的“理想市場”作為理論前提。
2.倡導個人主義
認為每個人在經濟活動中首先是利己的,其次才是利他的動機和行為。認為集體的利益是個人利益的總和,任何集體的利益的實現不應該以壓制合理的個人利益為代價。社會目標不能抑制個人目標。
3.提倡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
認為自由選擇是經濟和政治活動最基本的原則。應當自由地擁有私人財產,自由地交易、消費和自由地就業。
4.支持發揮“看不見的手”的力量
認為市場的自我調節是分配資源的最優越和最完善的機制,通過市場進行自由競爭,是實現資源最佳配置和實現充分就業的惟壹途徑。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認為,集中決策體制下不可能實現稀缺資源的有效配置,因為政府不可能有充分的信息做出明智的決策。
5.反對國家過多幹預經濟
認為由國家來計劃經濟、調節分配,破壞了經濟自由,扼殺了“經濟人”的積極性,降低了生產效率,只有讓市場自行其是才會產生最好的結果。因此,只要有可能,私人經濟活動都應該取代公***行為,政府不要過多幹預。
6.主張私有化
認為私有化是保證市場機制得以充分發揮作用的基礎,私人企業是最有效率的企業,要求對現有公***資源進行私有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