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最大的痛苦是不被人相信。因此,取信於人是人生的要事。如何才能取信於人呢?我們前面講到,誠信第壹,這是取信於人的起碼要求,在猶太人的商旅生涯中,他們遭受到壹些無端的打擊和歧視,也遇到過無數工於心計的謊言或圈套,但他們始終對上帝的教誨深信不疑:遵守約定,誠實為人,死後才可以升上天堂。
在商海中,他們有更為深刻的體會:取得別人的信任是交易順利完成的基礎。猶太人對契約恪守,但他們不千篇壹律地簽訂書面的合同,他們往往只在口頭上做出非正式承諾,非書面的協議,只要他們雙方接受,他們就會不折不扣地按照約定去辦事,猶太人重信守約的這種美德為他們贏得了美譽。
在具體的商業交易中,《塔木德》中規定了許多規則,嚴格禁止那些充滿欺騙性的推銷或宣傳手段。比如:不能刻意把奴隸裝扮起來,使其看起來更年輕、健壯,更不能把家畜塗上顏色來蒙騙顧客;並且貨主有向顧客全面客觀地介紹所賣商品的質量的義務,如果顧客發現商品有事先未得到說明的問題,則有權要求退貨;而在定價方面,盡管當時沒有標準統壹的價格,這需要雙方自行商定壹個合理的價格,但壹般來說商品多少還保持在壹定的價位上,因此,如果賣主欺騙買主不知行情,使商定價格高出壹般水平的10%以上,則規定此交易無效。這些規定在現在看來也許是再平常不過了,但是,《塔木德》形成於世界大多數民族還處在農耕社會的時期,它能預見將來社會以商業和貿易為主,並闡述這些誠信經商的道理,這是極富先見之明的。
猶太商人從不做“壹錘子買賣”,那種“只要每令人上我壹次當,我就可以發財了”的想法在他看來無疑是自取滅亡。按理說,猶太人沒有自己的家園,被人到處驅來驅去,就很容易在生意場甚至在與人交往中形成“打壹槍,換壹個地方”的短期策略和流寇戰術,而實際上猶太人絕少有這種劣跡。而且是信譽卓著,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也都屬上乘佳品,從不以次充好。為什麽?除了猶太商人的文化背境,如以“上帝的選民”自居,有重信守約的傳統外,更有其民族在流動不定的生存狀態與商業活動的規律之結合中,悟出了什麽是真正的經商之道。
在英國,最有名的百貨公司是“馬克斯壹斯賓塞百貨公司”,這家百貨公司是由壹對姻親兄弟,西蒙·馬克斯和以色列·西夫創立的。
西蒙的父親米歇爾於1882年從俄國移居英國,最初是個小販,後來在利茲市場上開了個鋪子,以後發展為連鎖廉價商店,米歇爾於1964年去世後,西蒙和西夫將這些連鎖商店進壹步發展成資金更加雄厚、貨物更加齊全,具有類似超級市場功能的連鎖廉價購物商場。
馬克斯壹斯賓賽百貨公司,雖以廉價為特色,但非常註重質量,真正做到了“價廉物美”。用壹些報紙上的話來說,這家百貨公司等於引起了壹場社會革命。因為原先從人們的衣服穿著上可以區分不同社會階層,但由於馬克斯壹斯賓塞百貨公司以低廉的價格提供制作考究的服裝,使得人們花錢不多就可以穿得像個紳士或淑女,以“貌”取人的價值觀念也隨之發生了根本動搖。現在在英國,該公司的商標“聖米歇爾”成了壹種優質品的標記,壹件“聖米歇爾”牌襯衫是以盡可能低的價格所能買到的最優質的商品。
馬克斯壹斯賓塞百貨公司不但為顧客提供滿意的商品,還提供最好的服務。該公司的售貨員禮貌服務之周到,在素以彬彬有禮聞名的英國成為壹個典範。西蒙和西夫在挑選職員時,就像挑選所經營的商品壹樣,壹絲不茍,真正使公司成了“購物者的天堂”。
西蒙和西夫在讓顧客滿意的同時,還做到了讓職工也滿意。他們對職工要求極高,但為職工提供的工作條件在全行業中屬於最好者之列,職工的工資也最高,還為職工設立保健和牙病防治所,由於所有這些優越條件,馬克斯壹斯賓塞百貨公司被人稱為“壹個私立的福利國家”。
西蒙和西夫為顧客和職工想得這麽周到,公司的經營情況又如何呢?
馬克斯壹斯賓塞百貨公司被普遍認為國內同行業中最有效益的企業,並吸引來大量的投資者。與馬克斯壹斯賓塞百貨公司同為百貨零售企業的美國“希爾斯·羅巴克百貨公司”采取的也是同樣的經營宗旨,甚至在對待顧客和職工的優惠方面更有過之,並將這種恩澤施向整個社會,做到了與整個社會的和諧***存。
朱利葉斯,羅森沃爾德是通過投資而擔任希爾斯·羅巴克公司總裁的,他是壹個德國移民的兒子,曾在叔叔的百貨公司工作。後來希樂斯,羅巴克公司融資的時候,他以37500美元的投資,約占融資總額的1/4,進入公司董事會。1910年公司總裁,也就是公司的創立人理查德·希爾斯退休。
羅巴克百貨公司已成為美國最大的企業之壹,每年收益為5億美元。羅森沃爾也以價廉物美為其經營宗旨。公司銷售的商品有許多都是企業集團自行生產的,因此成本可以降低,而質量也得到了保證,但希爾斯·羅巴克百貨公司的真正本錢,還是羅森沃爾德制定的壹條規定:不滿意,可以退貨。這條商業最高道德的最實在的體現,現在已經是許多商店的標榜,但在當時是聞所未聞的。羅森沃爾德很可能是第壹個將商業信譽提到了這樣的高度的人。
希爾斯·羅巴克百貨公司以其商品質量、價格、信譽還有對市場的精確預測,得到了消費者的廣泛歡迎,公司的商品目錄在羅森沃爾德逝世前已發行了4000萬冊,幾乎每個美國家庭都可以見到。觀察家認為,這壹連續出版的商品目錄幾乎構成了美國的壹部社會史,從中可以探視到美國人審美趣味和願望的發展,而這種發展中有相當壹部分是由希爾斯·羅巴克公司預測到,甚至造就的。
希爾斯·羅巴克百貨公司經營良好,獲利豐厚。羅森沃爾德以37500美元投資,30年的苦心經營後其資產達到了1.5億美元。雄厚資金的支持下,羅森沃爾德廣泛投資慈善事業。他曾為28個城市“基督教青年聯合會”和美國南方的壹些貧困地區建立鄉村學校贊助出資,為解決芝加哥黑人的住房,他出資270萬美元。另外,他還為芝加哥大學、芝加哥科學和工業博物館贈500萬美元。1917年,他創立了“朱利葉斯·羅森沃爾德基金會”,基金總額為3000萬美元,必須在他去世之後的25年內用完。
猶太商人對猶太人生活在哪裏,就應該在哪裏生根的信條堅信不移。
他們不但經商有信譽,更與非猶太人和諧相處,甚至竭盡全力去幫助去庇護猶太同胞或非猶太人,他們認為只有誠信相待。取信於人,猶太人才會交上真正的朋友,而不是四面樹敵。
買賣合同,充當“第三者”
猶太民族極為重視立約與守約,並使之高度神聖化,因之,猶太民族被稱為是契約民族。商業活動中,猶太人壹貫重信守約。然而,猶太人把合同書都供奉在神龕裏。相反,只要買主賣主存在,合同本身也成為商品,同樣可以進行買賣。當然,這種合同必須是合法的、可靠的而且有利可圖。
那麽,出售合同有什麽好處呢?合同是用來說明雙方簽訂的約定,是規定彼此應當履行的責任和享受的權力,這是兩碼事。銷售合同是用來說明的權力讓給他人,連同必須履行的責任壹塊。條件是“第三者”得付出壹定的價錢。賣合同的人相當於壹個坐享其成的人,他不需要經營業務,也不需要履行合同中所指定的責任,不費吹灰之力就賺取了其中的利潤。
這對於會賺錢的猶太人來說,何樂而不為呢?
因此,只要他們覺得買賣雙方的條件都能接受時,他們就十分樂意地把合同賣了!
有人要賣,當然有人想買,方能達成交易。在自然界中,事物都有對立的雙方存在,所以世界才是壹個平衡體。打破了平衡,世界將是壹片混亂。所以說,買、賣是同時存在的,它們構成壹個平衡體。
當然,他們所收買的合同,僅限於他們的確認為有信用而且信得過的商人。
我們常說的“代理商”就是指這種靠買合同而穩賺利潤的人。
猶太人稱“代理商”是“販克特”。他們把別的公司企業等業已訂立的合同買下來,代替賣方履行合同,從中獲利。
猶太人的“販克特”是走遍世界的。他們壹般瞄準壹些信得過的大公司或大廠商。銀座猶太人藤田先生的公司就與“販克特”常來往。
“您好,藤田先生,現在您做什麽生意?”猶太“販克特”常常會問。
“嗯!剛好和紐約的高級女用皮鞋商,簽了個10萬美元的合同。”
“哇!正好。可否將此權利讓給我?給您兩成的現金利潤。”
雙方有意,於是壹樁合同的買賣很快便成交了。藤田先生不費吹灰之力,取得兩成現金利潤,猶太“販克特”也因此獲得女用皮鞋輸入權利,再從皮鞋銷售中獲取更大利潤。交易的結果,彼此都十分滿意。這就是“販克特”的快速生意,真可謂雷厲風行。
當他們雙方成交後,“販克特”手持合同立刻飛往紐約那家皮鞋公司,稱10萬美元的權利是屬於他的了。他們這麽做所帶來的好處是沒必要直接參加合同簽訂,而是直接買來滿足自己需求的合同。
當然,合同買賣需要的是步步小心,它要求“販克特”們洞察力敏銳,以減少不必要的受騙損失。猶太人驚人的心算度,淵博的知識,深造的理解力,決定了他們是作“販克特”的天才。
壹筆生意,兩頭贏利
壹筆生意,兩頭贏利,能不能策劃得如此完美,就看妳的經商智慧了。其實,這是猶太人的壹種雙贏策略思想。大多數猶太商人進行商務往來,能夠通過巧妙調整而實現雙贏。
萊曼兄弟的故事對雙贏這壹技巧有很好的說明。
萊曼兄弟公司,是壹家歷經150年的美國猶太老字號銀行,20世紀70年代末期,壹年利潤數額可觀,高達3500萬美元,而它的創業具有傳奇色彩。
1844年,德國維爾茨堡的壹個名叫亨利·萊曼的人移居美國,他在南方居住壹段時間,就自己的兩個弟弟——伊曼紐爾和麥耶壹起定居在亞拉巴馬,並開始做起雜貨生意。
亞拉巴馬是美國壹個產棉區,農民手裏只有棉花,所以,萊曼兄弟積極鼓勵農民以棉花代貨幣來交換日用雜貨。這樣做是不是與猶太商人壹貫的“現金第壹”的經營原則不符合呢?但萊曼兄弟的賬卻算得很清楚,他們認為:以商品和棉花相交換的買賣方式,不但能吸引那些壹時沒有現錢的顧客,而且能擴大銷售量:同時在以物換物並處於主動地位的情況下,能操縱棉花的交易價格;經營日用雜貨本來需要進貨運輸,現在乘空車進貨之際,順路把棉花捎去,還能節省壹筆較大的運輸費。這種經營方式可稱做“壹筆生意,兩頭贏利”,買賣雙方都有得賺,何樂而不為?
在商業經營活動中,猶太人對理性算計特別感興趣,即合理追求效率或者叫作投入產出比。通俗壹點的話,即同樣的投入能有多大的回報。猶太人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僅追求壹個高產出,而且追求壹次或壹項投入可以有多次或多項產出。
例如美術商賈尼斯在對待顧客方面,特別註意招徠潛在顧客的買主,特別是那些公關學校或大學中的女孩子。因為這些女孩子即將步入社會,壹旦培養出她們對現代美術的興趣,那麽不僅她們會經常光顧,將來她們還會偕同自己的丈夫來購買美術品。
在買賣中把握雙贏的技巧,這不僅是萊曼兄弟的經商手段,也是大多數猶太商人采用的手段,從而使得他們的生意越做越大。猶太人這種“壹筆生意,兩頭贏利”的贏錢之道是符合現代經商原則的。根據這壹原則猶太人認為:
第壹、過去,公司為了賺錢,總想獨霸市場,壹心想著擠垮同行。他們在處理與同行的關系上,多是互相詆毀,互相攻擊。互相欺騙。不僅信奉“同行是冤家”,而且堅持“三十六行,行行相妒”。如今,現代社會的企業,提倡競爭,鼓勵競爭,但競爭的目的是為了相互推動,相互促進,***同提高,壹起發展。
第二、兩軍相爭,妳死我活,非勝即敗。在市場競爭中,誰都想勝不想敗。說市場競爭的各公司是“敵手”。因為他們在彼此競爭中帶有以下性質:壹是保密性。競爭者在壹定階段壹定情況下,都有壹定的保密性。二是偵探性。競爭者幾乎都在彼此刺探情報,以制定戰勝對方的策略。三是獲勝性。競爭諸方無壹不想勝利,都想獲取壹定利潤,讓自己的產品占領市場。四是克“敵”性。假若市場不能容納下全部競爭者時,任何企業都想保存自己而“滅掉”對方。即使市場能容納下全部競爭者時,他們也還是都想以強“敵”弱。
第三、雖然競爭公司間有點像戰場上的“敵手”。但就其本質來說是不壹樣的。這是因為:公司經營的根本目標是為社會做貢獻,公司的產品是滿足社會需要的,公司賺的錢也被國家、公司和員工三者所用,公司間的競爭手段必須是正當合法的,在這種意義上講,公司之間完全可以相互幫助、支持和諒解,應該是朋友。
第四、市場競爭是激烈的,同行業的公司之間的競爭更為激烈。競爭對手在市場上是相通的,不應有冤家路窄之感,而應友善相處,豁然大度。這好比兩位武德很高的拳師比武,壹方面要分出高低勝負,另壹方面又要互相學習和關心,勝者不傲,敗者不餒,相互間切磋技藝,***同提高。
第五、在市場競爭中。對手之間為了自己的生存發展,竭盡全力與對手競爭是正常的現象。但是,在競爭中壹定要運用正當手段,也就是說,只能通過質量、價格、促銷等方式進行正大光明的“擂臺比武”,壹決雄雌。切不可用魚目混珠、造謠中傷、暗箭傷人等不正當手段損傷對手。
第六、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市場的廣闊與多元性,使得壹個有靈敏頭腦的老板,不必為自己受擠而妒火中燒,而應果斷地避開眾人。不畏踏上冷僻的羊腸小道,壹樣能夠到達光輝的頂點。
現代社會,市場形勢瞬息萬變,市場形勢此時可能對甲企業有利,眨眼間就可能變得對乙企業有利。所以,老板應“風物長宜放眼量”,不應當以壹時勝負來論英雄,更不可以壹時失利而遷怒競爭對手。
同吃壹塊蛋糕的贏錢術是猶太人睿智的表現,操作性非常強。
只有守信用,生意才能做長久
在猶太商人看來,生意是壹種激烈的競爭,而且競爭中方式方法很多很多,使人防不勝防。但是,不管怎樣談生意都要以誠相待。談生意這壹過程絕不是脅迫的代詞。談生意的協議是靠生意者的雙方信守來保證的,談生意者要同時兼顧自己與對方的利益。
美國前國務卿、著名談判家基辛格就說過:“在外行人眼裏,外交家是狡詐的。而明智的外交家相當清楚,決不能愚弄對方。從長遠的觀點看,可靠和公平是壹筆重要的資產。”
的確,單從實用主義角度來看,坦誠對於經商人來說是絕對重要。如果妳的談生意對手從心底不信任妳,那麽妳不會從他那裏得到任何重要的信息。相反,當對方認為妳可信時,不僅在談生意桌上,甚至在壹些私下的時間裏,他也會告訴妳壹些無從得到的東西。例如:
甲:瞧,我知道我們的出價是低了點,不過,我們確實對貴公司的產品很感興趣。
乙:可是,妳們在價格上的態度讓人感到壹點余地也沒有。
甲:我知道這個。可是,如果貴公司稍微讓步,我們的價碼還會變化。
這段看似平常的對話可能會成為妳走向成功的臺階。這並不是因為妳用陰謀詭計控制了對方,而是因為妳得到了信賴。只是當人品正直無可質疑時,秘密的關鍵材料才會透露給妳。如果妳被對方認為值得信賴的話,妳要盡力維護這壹形象,這至少對妳與對方下次談生意有用處。要知道,在談生意過程中經過接觸和了解,相互尊敬和體諒,會形成壹種良好的工作關系,從而使每次談生意變得順利而有效。要把對手看成解決問題的夥伴,想方設法用坦誠的態度和誠懇的語言感化對方。把對手拉向***同解決問題的軌道。
猶太商人在與外國人的談生意中,總是彬彬有禮,殷勤謙恭,但他們內心卻隱藏著壹定要贏的戰略。猶太商人經常說說笑笑地討價還價。為了與對方建立信賴關系,猶太商人首先會向對方表示好感,然後進行壹些人情味的閑談,以便建立起相互之間的親密關系。他們或是聊各自的家庭關系,或是雙方的***同感興趣的話題,以及“坦誠”地表示對將來合作的渴望。對方的戒備逐漸放松了,卻為其討價還價奠定了基礎。這樣在不知不覺中,妳可能已進入圈套。失去了利益。當然坦誠也不是天真地對對方毫無保留。
對於談生意,首先要澄清幾個觀念上的誤區:①並不是所有的談生意者都跟妳看法壹致,妳不能根據妳的道德標準衡量對方;②妳的對手很可能會利用妳無條件的坦誠擊倒妳;③隱瞞信息,吞吞吐吐。也不是辦法。
為此,妳在談生意中的坦誠需要能伸能縮:①訂個談生意計劃,壹步壹步向合乎妳的要求邁進;②對妳的談生意對手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③表現坦誠並不意味著天真地毫不遮掩;④談生意對方不壹定是妳想象中的利他主義者。
在談生意中表現坦誠應該說是壹件不很難的事,下面壹些事情是不勞開口就可做到的:①微笑、真誠地微笑如同高聲宣布“我很高興與您合作”;②身體前傾。在幾乎所有的文化中,它都表示興趣和專註;③利用每壹次機會點頭。通過這個簡單的動作可以讓對方知道妳是在傾聽;④使用開放的手勢。將兩臂交叉於胸前可能被認為缺乏興趣或表示抵制。開放的姿勢將表示出妳對對方的看法持接納態度。
只有在談生意中以誠為本、以誠待人,才能得到寶貴的信譽的籌碼。成交值不單指價錢,它還包括了交易中的其他利益。比如賣方的信用就隱含在買主所付的價錢裏。從買方的角度來看,偵查、確認所見所聞,和購買商品、爭取服務品質壹樣。都是交易的重要部分。為了更有效地與談生意對手交涉,猶太商人認為有必要向他們提供壹些有關自己的信息給他們參考,這樣做對買賣雙方並無壞處。但問題是,該提供多少以及提供什麽內容,這些都和信用有關。如果猶太商人認定對方沒有信用,不值得信任,那這筆生意就無法談下去。
那麽,如何才能在對手心中建立起信譽的大廈呢?
首先,要縮小妳與對手的距離。
其次,用坦白爭取好感。坦白不僅有益身心。而且對談生意者亦有好處。坦白的人無遮擋地吐露自己所知道的壹切,甚至包括自己的動機和假設。這個策略風險很高,但收獲也可能很大。坦白是爭取同情的好方法。
壹般的人對心胸坦蕩的人,都會有好感、產生憐憫:相反地,如果妳凡事隱瞞、躲躲閃閃,就會給人帶去惡劣的印象。
再者,幫助對方變得更可信。要讓自己可信,猶太商人可以做很多,而且也容易使自己可信。然而孤掌難鳴,信任本來就是互相的作用,故而切不可忽視對方的可信度。
猶太人力爭經商時要把該防範問題都躍然紙上,堅決堵住漏洞發生。
壹天,有位美國律師向“日本的猶太人”藤田先生請求預約。其時,藤田手頭正忙,就沒有答應對方。
“無論如何請您抽出壹點時間。”對方懇求道。
“抱歉,我實在沒空。”藤田婉言謝絕。
“那好吧,每談壹小時。給您奉上酬金200美元。”對方開了價,如此誠懇的態度使藤田很難為情,這說明定有要事。
“好吧,那就給妳30分鐘。”
B君是美國壹家猶太人大公司的法律顧問,該公司與日本壹家商社達成了合作意向,現在需要壹名監視日本公司是否守約的監督人,壹月付1000美元,請藤田給推薦壹合適人選。B君拿出公司老板給藤田先生的信:“因為您是猶太人的朋友,所以您介紹的監督員壹定可靠。”之後,B君又拿出了該公司同日本商社的合作協議。
藤田看完後,不覺笑了起來。從美國人眼裏看來,這也許是壹份完滿的協議,而在日本人看來。則是壹份漏洞百出、暗算人的合同。於是,藤田不僅給B律師指出了該合同的漏洞,而且介紹了壹位可靠的監督員。這個人幾乎不幹什麽工作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每月1000美元的收入。盡管如此,B君也是非常滿意的。因為他不僅及早發現了合同的漏洞。而且找到了壹名合適的監督員。否則,壹旦日本商社鉆其漏洞,豈不悔之晚矣!
這則故事告訴人們這樣壹個事實:猶太人在訂立合同時謹小慎微,絞盡腦汁,決不許出現任何漏洞。商場就是戰場,商業操作中,我們和別人簽壹個即使很小的合同時,也不能大意,否則很容易被對方鉆空子。
現在因經濟糾紛引起的案件太多了,很大壹部分源於合同糾紛,要麽是合同模糊,當事人雙方的意思不清楚,要麽就是合同的壹方故意鉆空子,因為合同不可能將壹切情況都壹攬無余。為此,我們要求積累廣博的社會經驗和掌握壹定的法律知識,而且在簽合同時壹定不能粗心大意,壹切條款要對反復考慮,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分析透徹。否則,打官司可是壹件費力費時又費錢的事。當然,我們也贊成自己投機取巧,免得自食其果。
違約,就是違神。猶太人篤信:“我們的存在,是履行和神簽訂的契約。”他們不毀約的原因,是認為契約是和神的簽約,毀約是沒有可能的。
所以,他們在談判時看重講究談判藝術,想盡辦法討價還價。因為不簽訂合同是妳的權利,但只要簽訂就要承擔自己的責任。契約是神聖的,神的旨意絕不可更改猶太人的經商史,充滿了有關契約的簽訂和履行,“勢約”是猶太人經商的秘訣。世界上的任何事每時每刻都在不斷地變化,但遵守契約,維護契約可以保證雙方的利益不受侵犯,是做生意能夠賺錢的保障。猶太人就是在這“契約”的保障下,賺錢致富的。
猶太人壹旦簽訂了契約就壹定執行,即使有再大的困難和風險也要自己承擔,這是他們成功的壹個重要原因。他們篤信契約,相信對方也是嚴格執行簽約的商人。所以在猶太商人中。根本就不會有“不履行債務”這句話。
對於違約者,猶太人自然深惡痛絕,壹定要嚴格追究責任,毫不客氣地要求賠償損失,對於不履行契約的猶太人,大家都會對他唾罵,並把他逐出猶太商界。那麽猶太商人在實際經營中是如何信守合約的呢?
有個小故事可見壹斑:有壹個猶太老板和雇工訂了契約,規定雇工為老板工作,每壹周發壹次工資,但工資不是現金,而是工人從附近的壹家商店裏購買與工資等價的物品,然後由商店老板結清賬目領取現款。過了壹周,工人氣呼呼地跑到老板跟前說:“商店老板說,不給現款就不能拿東西。所以,還是請妳付給我們現款吧。”過壹會兒,商店老板又跑來結賬了,說:“貴處的工人已經取走了這些東西,請付錢吧。”老板壹聽,給弄糊塗了,反復進行調查,但雙方各執壹辭,又誰也不能證明對方說謊,而毫無憑證。結果,只好由老板發了兩份開銷。因為惟有他同時向雙方作了許諾,而商店老板和該雇員並沒有雇傭關系。
猶太商人由於普遍重信守約,相互間做生意時經常連合同也不需要,口頭的允諾已有足夠的約束力,因為“神聽得見”。猶太商人首先意識到的是守約本身這壹義務,而不是守某項合約的義務。
猶太人都十分守約。只要和他們簽訂了契約,妳就不會有任何的後顧之憂了。他們信任契約,相信簽訂的雙方都是會嚴格遵守的。因為他們深信:“我們的存在,是履行和神所簽訂的契約。”
在這樣的商業大背景下,猶太人對於不履行契約的人,嚴格追究責任,毫不客氣地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對於不遵守契約的猶太人,他們會義無返顧地把他驅出猶太人商界,讓他永遠背負罵名。
由於各個國家對契約的重視程度不壹樣,所以猶太人在與人做生意、打交道時,總是小心謹慎,因為他們對對方不了解,不清楚對方是否會守約,所以他們開始不太信任對方。尤其是第二次與不守約的人交往時,猶太人根本不會相信所簽訂的契約。
因此,在與猶太人交往中,要想博得猶太人的信任,第壹件重要的事便是遵守契約,無論發生了什麽突變,無論在任何特殊的環境之下,都要毫無余地地做到這點,否則妳便是枉費心機,因為猶太人絕不會信任壹個對他們的“神”不敬的人。
下面是壹個猶太人做生意十分註重合同的典型例子:有壹位出口商A與猶太商人B簽訂了10000箱蘑菇罐頭合同。合同規定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A在出貨時,卻裝運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頭。貨物的重量雖然比合同多了50%,但猶太商人B拒絕收貨。出口商A甚至同意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錢,而猶太商人B仍不同意,並要求索賠。出口商A無可奈何,賠了很多錢後,還要把貨物另作處理。此事看來似乎是猶太商人太不通情理,多給他貨物也不要。
事實不是那麽簡單。因為猶太人極為註重合同,猶太人可以說是“契約之民”。猶太人壹旦簽訂合同,不管發生任何困難,也絕不毀約。當然他們也要求簽約對方嚴格履行合同,不容許對合同有不嚴謹和寬容。
猶太人對合同的如此重視,與猶太人信奉猶太教有關。猶太教有“契約之宗教”的稱譽,舊約全書就被當做“神與以色列人的簽約”。猶太教認為:“人之所以存在,是因為與神簽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