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壹般都是60萬公裏強制報廢。
私家車報廢年限
自2013年5月1日起,開始按照新規定執行淘汰老舊車報廢,其中私家車報廢年限取消,最大行駛裏程60萬公裏強制報廢。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根據這壹規定,小型私家車無使用年限限制,但是行駛60萬公裏後將引導報廢。
家用轎車報廢年限新規
家用轎車報廢年限新規——限制公裏數
家用轎車報廢年限新規在商務部正式下發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中取消了對非營運轎車行駛年限的規定,同時將私家車報廢行駛裏程限制為60萬公裏。這種取消了年限轉而以公裏數的限制為標準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汽車的使用率。以壹年2萬公裏的正常使用率來計算,私家車的使用時限幾乎翻了壹番。雖然取消了年限,但並不意味著任何車輛都能真正開滿60萬公裏,新政已經對車輛使用標準進行了更嚴格的規定。
家用轎車報廢年限新規——報廢年限
家用轎車報廢年限取消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政中私家車自註冊登記後的第15年起車輛需要壹年進行兩次年檢,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年檢中對高齡車輛進行了嚴格規定,在私家車在進行功率檢驗時,底盤輸出功率不得低於發動機額定功率的60%或最大凈功率的65%。同時,新標準提出,在壹個機檢周期內的車輛,安全不合格、環保不達標將強制報廢。功率檢驗項目也將取代現有的油耗項目,用以淘汰性能指標較差的車輛。由此看來,雖然放寬了車輛使用年限,但是加強了老舊車輛的淘汰,尤其是對於環保標準進行了嚴格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