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談戀愛開始,女方比較主動,付出的比較多,諒解的也比較多。
後果:導致婚後女方的幸福感比較少,不安全感比較多;男方考慮事情考慮女方比較少,對女方的要求比較嚴,不容易原諒女方;
2.戀愛的時候,離多聚少。
後果:導致夫妻***同性比較少,相互理解比較少,女方的幸福感比較少;
3.結婚儀式省略。
後果:導致夫妻得到親友祝福程度比較少,女方不容易得到男方的珍惜;
4.結婚後無兩人3-4年過渡期,女方直接跟公婆壹起住。
後果:導致男方做事毫無顧忌,父母在身邊,有自我未成人錯覺,依然我行我素,不顧及女方感受,導致家庭矛盾產生,女方比較孤單無援。
這就是我的不幸,自以為愛情至上,純屬自找苦吃,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