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買房子的時候,沒有備案,同時這時候又破產了,同時該物業又抵押給銀行了,妳買的這套房子就跟妳沒有關系了。妳買的房子沒有備案,房子從法律意義來說,還是屬於開發商,銀行是開發商第壹債權人,妳交了錢開發商沒有把房子給妳,是屬於合同糾紛了。破產清算,排在供應商之後,屬於償付最末端。
購買期房的風險
1、房屋質量風險
期房交房時,出現問題最多的就是房屋的質量問題。因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房屋並未成型,很多隱蔽的房屋質量問題根本無法檢測,開發商如何偷工減料,降低施工標準,如何讓縮減面積,獲取更多利益,購房者無法得知。為減少風險,只能靠合同約束,另壹方法是壹定要購買五證齊全的樓盤。
2、註意開發商口碑與實力
購房者應從側面估量出開發商的實力與未來的保障能力。包括開發商的信譽和口碑,開發商以前開發的項目,開發商選定施工單位的信譽及口碑,三者相加,這樣能對即將購置的期房的品質有壹個大概的了解。
3、虛假廣告宣傳的風險
開發商的廣告宣傳文案,通常是“本圖僅做參考”,如果被廣告海報所吸引就決定購房,那是非常不理性的。如果妳對樓盤的外立面、社區配套有特別嚴格的要求的話,最好詢問廣告的真實性與實現效果的概率,並在購房合同中作出明確的約定。
4、規劃變更的風險
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是需要向有關部門做備案的,對於廣大購房者來說,開發商在配套設施、綠地、容積率、環境設施等方面隨意更改很可能會影響自己的購房意願。購房者應與開發商作出約定,如有規劃變更應提前通知購房者。未作出通知的,屬於侵權行為。
5、定金風險
在期房銷售中,購房者真正拿到購房合同前,通常會有壹定額度的金錢支出,作為入會,認籌、升級使用,購房成功後,這些錢將作為定金,然後再簽合同。
如果遇到開發商提出的諸如“定金不退還”的條款時,壹定要提高警惕性,確定與開發商簽訂的是正式的購房協議,也要協商定金相關事宜,以便壹旦不能簽署合同時索回交付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