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詹姆斯是個靠身體打球而非靠技術打球的球員。我承認,若論身體素質或者力量,詹姆斯甚至可以算得上是NBA歷史上後場球員中最好的!但是我就是看不慣他依靠身體打球的方式。不錯,身體強是優勢,無可否認!利用了,也無可否認!但靠身體的壹般都是中鋒,假如妳詹姆斯是個中鋒,妳靠身體打球我絕對不說什麽。可妳偏偏是個鋒衛球員?相信任何壹個從NBA鼎盛時期看球走過來的球迷,都會看不慣這種後衛用身體打球的球員。看他的動作不協調程度,簡直是對後場球員技術動作的壹種侮辱!除了定點投籃與硬擠著突破,妳詹姆斯還會什麽?後衛的擺脫後跳投,假動作晃動後撤步?這些動作幾乎就沒有過!就算有命中率也只有求上帝保佑!所以我承認,在這個不喜歡詹姆斯的理由上,並非由於他的實力,而是由於他的技術。當然,壹個球員的實力通常都是身體加技術加意識。詹姆斯目前來說,屬於超壹流的身體,壹流的意識,二流的技術。從九十年代開始看球,看慣了喬丹表演時刻,看慣了科比絕地反擊,再看詹姆斯,對這種實力派,但非技術流的球星實在不感冒!
第二,詹姆斯是個實力被誇大了的球員!無論怎麽說,就目前聯盟中的後場球員來說,詹姆斯的真實實力也就在四五名左右,而壹些媒體甚至幼稚的為他披上了超越喬丹的外衣!公平壹點兒說,目前聯盟中實力最強的後衛還是科比,距離喬丹最近的後衛也是科比。雖然科比的防守,傳球要差喬丹壹截,但詹姆斯的防守和投籃也要差科比壹截!關於球隊走的越遠球員實力就越強的謬論可以休矣!籃球是五個人的運動,壹個球員決定不了比賽的勝負!甚至就連被稱為神的喬丹都不能!假如按某些人的推論,猛龍隊的波什帶隊進入季後賽第壹輪,爵士隊的布澤爾帶隊進入季後賽第三輪,那麽博什和布澤爾都比加內特強的多?
第三,詹姆斯被裁判照顧,甚至季後賽中他的球隊都在被照顧!我想這壹點可能是絕大多數人不喜歡詹姆斯的原因。關於裁判照顧詹姆斯,這壹點兒在聯盟中早已是壹個心照不宣的秘密。詹姆斯防守中從後壓人,裁判基本不吹,進攻中帶球撞人,裁判十有八九吹對方犯規。比賽中沖入籃下,十有八九判給他罰球。而相信很早就開始看NBA的球迷應該知道,在比賽最後時刻,裁判壹般的慣例是對突破到籃下的球不吹犯規的。所以以往其他球員絕大多數絕殺都是在外線完成。而自從詹姆斯到來後,聯盟為了他壹個人專門更改了約定俗成的潛規則。於是乎,詹姆斯的絕殺成了絕殺球員中的另類!用上籃完成絕殺!因為他堅信上籃時對方不敢防守,因為裁判會給對方犯規!呵呵,看到這壹點,回想壹下,才發覺,竟然巔峰時期的喬丹都極少用上籃來絕殺對手?至於詹姆斯在絕殺的時候是否走步?呵呵,看看詹姆斯在國際比賽中的觸球時間和走步次數就知道了!
當然,作為聯盟中的寵兒,聯盟極力培養的對象,詹姆斯被裁判照顧無可厚非。無論是他防守時對他犯規動作的縱容,還是他進攻中對他走步失誤的無視,都是可以原諒的!但唯壹讓我覺得難以忍受的是,他在進攻中明明白白的進攻撞人,卻被裁判吹成對方防守犯規,這甚至是巔峰時期的喬丹也沒有受到過的吹罰待遇?我想請問,妳詹姆斯何德何能?憑什麽受到裁判如此照顧?至於突破過程中鐵肘橫飛,上藍過程中,左臂掄大圓,無論誰被擊倒,裁判都視而不見,甚至這些被擊倒的防守球員還得小心自己會否被吹犯規!於是這壹切造成了沒人敢對他防的太緊,於是他便可以在天空自由在在翺翔!
呵呵 ,相信假如不是科比因為惹上強奸官司,導致形象不健康,這種吹罰待遇本來應該是由科比來享有的。結果由於近期NBA各種醜聞纏繞,導致聯盟想捧出後衛球員青黃不接,最後無奈下,只有力捧詹姆斯。
不過這樣的照顧真的對他是好事兒嗎?
恐怕未必吧?
照這樣打下去,詹姆斯的技術可能永遠停留在粗糙的程度,壹個極具天賦的球員就被NBA聯盟這樣毀了!或者可以這樣說,又壹個或者能夠接近或達到喬丹水平的球員被聯盟這樣無厘頭的縱容,把技術給毀了!
就算是早年的喬丹,也從來沒受到過什麽特別待遇,從而磨礪出壹身出神入化的球技的!
而此刻的詹姆斯,充分彰顯了聯盟的浮躁與無序。為了錢,他們改變了規則,增加防守難度的同時,導致了現如今球員進攻技術和意識的退化,於是乎,到了國際比賽,美國NBA球隊的霸主地位不再。不喜歡詹姆斯,是因為不喜歡幾年以後,NBA成了壹個偶像的表演賽,而非公平刺激的競技比賽。
當所有的比賽都打的像全明星比賽的時候,相信任何喜歡籃球或者會打籃球的球迷都會覺得看這種沒有防守只有偶像的比賽,實在是壹種悲哀。
第四,詹姆斯長得醜。提出這個觀點的人簡直就是無聊!要知道,外國人的審美觀跟我們中國人是不壹樣的!在中國,無論男女,都是以瘦為美!~
而在國外,特別是美國,男人都是以壯為美!假如妳是個瘦瘦高高的帥哥?在中國妳或者會被美女圍著轉,但到了美國恐怕會被當成娘娘腔來看待!而詹姆斯那壹身如同鋼鐵般結實的肌肉在美國人眼中看來,簡直是美的最典範標準!或者用他們的詞來形容,這個應該叫做“性感”!
所以那些大叫詹姆斯醜的球迷可以停壹停了,畢竟,人家是美國球員,妳憑什麽用我們中國人的審美觀去判斷人家的美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