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所關註的阿裏巴巴反壟斷案,在經過了 4 個多月的調查之後,終於塵埃落定了。
就在 2021 年 4 月 10 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裏巴巴集團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罰款 182.28 億元。
這個罰款金額是按照《 反壟斷法 》中所規定的根據銷售額的 1-10 % 進行罰款所制定的。
2019 年度阿裏巴巴的中國境內銷售額是 4557.12 億元,其 4% 也就是 182.28 億元。
金額上,這次是中國有史以來最高的行政處罰金額,在世界上也是第三高,僅次於歐盟對於谷歌 的兩次罰款。
但是絕對金額很多,相對金額卻沒多少,尤其是對於阿裏巴巴來說。
2020 年,阿裏巴巴的現金結余有 3000 多億元,180 億的罰款,看起來是天價,但對於阿裏巴巴來說也就是個毛毛雨啦。
不過,在這個處罰決定公布的同時,市場監管總局也在官網上公布了壹個非常詳細的處罰決定書。
出於好奇,我把這個壹萬多字的處罰決定書從頭到尾看了壹遍。
看完之後,我對咱們市場監管總局的工作人員的分析能力,調查能力由衷的佩服。
在處罰決定書中,因為阿裏巴巴註冊地是開曼群島,市場監管總局的相關人員首先用了很長的篇幅來證明阿裏巴巴是中國企業,而且還是網上購物平臺。
然後,重點來了。《 反壟斷法 》針對的是在相關市場具有支配地位的企業,所以, 市場監管總局必須要做的就是證明阿裏巴巴具有支配地位。
而阿裏巴巴也知道這壹點最關鍵,它提出了 市場份額數據不統壹,行業準入門檻不高,單壹平臺依賴不高 等等理由,來說明自己其實並沒有支配地位。
在阿裏巴巴看來可能確實是這樣,畢竟網購平臺那麽多,妳怎麽就說我阿裏份額高呢?
而且壹個拼多多靠著微信鏈接就讓淘寶疲於應對,京東又發展的挺好,可能在它們看來確實準入門檻不高吧。。。
這麽多品牌都在各個平臺也開店,又怎麽能說我都依賴我淘寶呢?
但是,市場監管總局的人也不是傻子,直接拿出來了壹大組數據來證明阿裏巴巴的支配地位。
首先是收入上,阿裏巴巴從 2015 年 - 2019 年,每壹年的收入都在全國 10 個網購平臺合計的 70% 以上,而且從交易額上,雖然在逐年遞減,但是也都在 60% 以上。
接著,市場監管總局提出了兩個指數,壹個是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還有壹個是 CR4 指數。
這兩個指數簡單來說就是來判斷市場是否是寡頭壟斷的指數,第壹個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1 的話是完全壟斷,越接近 1,這個市場就越集中在單壹企業。
具體的算法就是講市場占有率平方,然後對平方進行加總。
這是計算公式
在實際計算的時候,壹般會把這個指數乘以 10000,方便計算,而電商平臺這個指數壹直都在 5000 以上,在 2015 年之前,甚至達到了 7400。 可以說,是幾乎完全被阿裏巴巴壟斷。
另外壹個 CR4 指數也類似,越接近 100,市場就越集中。這幾年,網購平臺都是 90 多。
市場監管總局用這兩個指數證明了阿裏巴巴所在的網購平臺市場確實是高度集中,然後又說明了阿裏巴巴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在地位上都有支配地位,實力雄厚。
說實話,我看到這裏的時候,還覺得挺好笑的。
第壹次看到阿裏巴巴說 “ 我不行,我沒支配地位,我沒有 ”。
政府官員反而對阿裏巴巴壹頓狂吹 “ 妳可以,妳有支配地位,妳行。”
總有壹種很荒謬的感覺。。。
接下來,就是 “ 阿裏巴巴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事實和依據 ” 了。
這壹部分主要講的就是大家所關心的 “ 二選壹 ” 事件了。
市場監管總局根據 4 個多月的調查取證,證明了阿裏巴巴確實存在 “ 二選壹 ” 的問題。
首先,阿裏巴巴會書面和口頭協議上禁止大品牌在多個電商平臺開店。
不僅如此,對於那些已經在多個平臺開店的企業,如果選擇淘寶,阿裏巴巴還會不讓他們參加相關的促銷活動。
而且,如果妳真的不聽勸,頭鐵的參加平臺的活動。
阿裏巴巴還會用各種手段來懲罰,從初級的減少活動資源,取消資格,到暗地裏搜索降權,終止合作,應有盡有。
說起來,京東在 2015 年雙十壹之前,就實名舉報過淘寶,說他們強制讓品牌方二選壹;後來,拼多多崛起之後,在 2018 年之後,又出現過類似的事情。
可以說,二選壹這件事情已經成為了阿裏巴巴的 “ 殺手鐧 ”。
不過,這玩意成為殺手鐧的原因,本質上還是因為阿裏已經開始慌了。。。
我們從上面的數據也能看到,阿裏的市場地位從 2015 年的絕對壟斷已經開始逐年下滑了。
壹開始是防著京東,搞得東哥頭疼的很,結果東哥還沒防住,又來了個黃崢。
拼多多起來之後,阿裏巴巴原來那套打法已經跟不上趟了,拼多多在這左砍壹刀,右砍壹刀的,砍的阿裏只能用 “ 二選壹 ” 來當殺手鐧。
只是,現在,這個 “ 殺手鐧 ” 終於給阿裏巴巴招來了監管的處罰,以後恐怕也沒有機會用了。
在處罰決定的最後,監管部門還分析了壹波阿裏巴巴的壟斷地位對市場環境有什麽壞處,對消費者有什麽壞處。
總的來說就是壟斷企業,攪亂市場,損害公平競爭,損害品牌自主權,損害消費者交易權。
但是我覺得吧,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壹條其實應該是抑制了市場主體活力,影響平臺經濟創新發展。
這壹條才是最致命的。
要知道這些互聯網企業早期都是帶著創新來的,結果壟斷之後,不想著創新,天天想著怎麽守著自己的護城河,利用自己的流量來壟斷市場。
之前,它們甚至把手伸到了買菜上面,這些大公司用自己的壟斷地位來搶地盤,砸優惠,本來應該靠技術搶市場,結果全想著靠壟斷地位,用資本和流量去搶市場份額。
在阿裏巴巴這個處罰決定出來之後,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在說 “ 誰是下壹個。”
比如說,這兩天大家都很關心騰訊會不會被處罰。
同樣是拿著全國絕對市場的地位的 IM ( 即時通訊 ) ,同樣在軟件中存在封禁其他平臺鏈接的情況,看起來就非常的適合呀。
但是,只是占據市場地位並不意味就要處罰,還是要看具體有沒有利用壟斷地位去支配市場。
而如果說以後阿裏的這次處罰會被作為行業標準,那麽根據報告裏的市場地位,騰訊現在的微信,這種禁止部分外站鏈接的行為可能也會被處罰。
誒,這麽看滴滴靠網約車,用大數據殺熟,搞價格歧視;餓了麽,美團根據算法來弄收取不同的外賣費用。。。
這不都有可能被罰嗎?
還有這好事?
最後,我想說說,反壟斷會改變什麽?
它改變最大的就是讓我們意識到: “ 大企業這麽做是錯的。”
以前在淘寶 “ 二選壹 ” 的時候,我見過有人說 “ 這不壹直這樣嗎?”
微博發個淘寶的鏈接,都要在評論區的時候;微信聊個天都要把視頻下載下來再發的時候。。。
我也見過有人說 “ 壹個地方就遵守壹個地方的規則,這不壹向如此嗎?”
壹向如此,難道就對嗎?
時代在發展,也壹直在變化,逐漸我們會意識到,大企業也必須意識到:這麽做,是錯的。
2015 年,面對工商總局發出的指責淘寶假貨多的白皮書時候,阿裏巴巴的蔡崇信說。
“ 我們認為,這份報告是有瑕疵的。”
2020 年,面對市場監管總局的處罰通知書的時候,阿裏巴巴說:
“ 對此處罰,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怎麽著?大人,時代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