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考試由以下四個部分構成:1)聽力理解;2)閱讀理解;3)完型填空或改錯;4)寫作和翻譯。
英語四級考試目的是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為提高我國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
閱讀理解部分的目的是測試學生通過閱讀獲取信息的能力,既要求準確,也要求有壹定速度。短文寫作部分的目的是測試學生運用英語書面表達思想的初步能力。
英語四級考試由國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由全國若幹重點大學的有關教授和專家組成,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學術上、組織上對大學英語考試負責。試卷出的內容來源廣泛。考試難度因人而異。
擴展資料: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經過等值處理後的原始總分參照總分常模轉換成常模正態分,均值為500、標準差為70,報道總分在220分至710分之間。在將原始分轉換成報道分時,各部分采用不同的分數量表,從而使各部分報道分的簡單相加之和等於報道總分。
從2012年12月起,很多省市開始采用“多卷多題”的形式進行四六級考試。公開發表聲明的省份包括:山東省、江蘇省、遼寧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浙江省,河南省,成都和廣州市。此舉的目的在於希望使考試更加公平,更加合理。
百度百科——大學英語四級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