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即便案件過了10年之久,真相還是被揭開,而兇手也受到了法律制裁。據悉,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死刑緩刑,雖然期間提出過上訴,但還是維持了原判,等待她的將是漫長而煎熬的牢獄之災。
案件回顧,殺人動機揭曉
事情還要從10年前說起,當時兇手和受害人本是情侶,但後來受害人突然“消失”,無論家人再怎麽尋找也沒有找到,就這樣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件事慢慢被人淡忘。
此後,兇手的家人在整理閣樓時發現了壹堆白骨,報案後警方通過手段確認,這具白骨正是10年前失蹤的受害人,於是經過分析受害人女友,有重大作案嫌疑,至此把兇手捉拿歸案。
據兇手交代,是因為當時想要與受害人分手,但受害人沒有同意,壹氣之下,就把受害人先用安眠藥迷倒,再用家裏的電話線將其勒死!結果第二天,買來斧頭等作案工具,對受害人進行分屍,而自己此後以各種理由去外地打工。
手段殘忍,兇手如何度日?
可以說,這起案件中,兇手的手段非常殘忍,即便是對方不同意分手,也不應該痛下殺手,有什麽事情沒辦法好好商量呢?
在我看來,這10年兇手的心理也會受到很大的打擊,不可能相安無事地生活,因為她畢竟殺了人,這屬於嚴重犯法事情,如果事情敗露,自己也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這壹天在10年真的到來了,想必兇手會對自己的行為非常後悔吧,因為如果不是這件事,自己還可以擁有美滿家庭的權利,但如今這些也只能是空談了,死刑緩刑意味著此後她將在監獄中度過。
為什麽社會上這樣的事情頻發?
其實生活中,關於情殺或感情糾紛而發生的兇殺案,真的很多,不禁讓人懷疑究竟是怎麽回事?
在我看來,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在於情感的缺失,亦或者是性格暴躁沖動導致的。
尤其是性格沖動暴躁的人,遇到壹點不開心的事情,就會用武力來解決問題,這是很低級的行為,也是不正確的做法,同時也很容易犯下大錯。
就像這起案件,很明顯聽到受害人不同意分手的話語,兇手明顯失去了理智,才會對受害人痛下殺手,如果當時她但凡清醒壹點,用正常思維來想問題,事情就不會變得那麽嚴重。
同時,生活中情感的缺失,也會造成不理性犯下錯誤,特別是壹些情殺的案例,往往都是受害人要求分手,而兇手不同意導致的,所以在我看來,這是很可悲的壹件事。
說說我的看法
事情源於感情也終止於情感!生活中我們如何看待情侶,愛人之間的關系,我覺得很重要,對於我而言,我個人更傾向於緣分這件事,兩個人相遇是緣分,分開亦是緣盡,生活中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何必要把感情放在第壹位呢?